大姨,真不用寫那麽長篇大論的。根據我多次上庭的經驗,你隻需要承認一下自己的過失,應該就會被免了罰金。不清楚需不需要付堂費

從這件事來看,你的心態要比我年輕、活潑,有奮鬥精神。這些和警察抗爭、得禮不饒人的事,我經常做(可能青春期的時候被極度打壓、欺負後的心理反抗)。現在回頭再看,都是不成熟的行為。有時候,得理並不一定要去辯解;自己是對的,不一定非要去指證別人是錯的。時間的流逝與人生的經曆會讓人慢慢吸取教訓和累積經驗,變得越來越沉穩。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