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剛剛出來不久,什麽也不太懂。出庭那天排隊等候了半個多小時。起初,應該是“公訴人”吧,問了我的case,我就說認罪但需要解釋,然後就給我送法官那裏了。我哆了哆嗦把我的證據,照片,書麵信件呈上去,法官問了我幾個問題後,居然把我給放了,你可以回家了!我就這麽稀裏糊塗的贏了一次。嘎嘎嘎~~~~~~
鵝出過廳,實際上本來不用出,隻交罰款就好。我沒交。隻把罰單和我的一封陳述信寄出去了。沒幾天,傳票到了!嚇死寶寶了!那時
所有跟帖:
• 說實在的,良民不良民,警察清楚得很,他們見了太多。 -榆樹嘉- ♀ (0 bytes) () 08/03/2024 postreply 20:47:02
• 我上了兩次,都是必須上庭的罰單,警察沒來我就無罪開釋了 :) -遙遙- ♀ (0 bytes) () 08/03/2024 postreply 20:48:52
• 哈哈,態度端正,可放行~ -7妙記憶- ♀ (0 bytes) () 08/03/2024 postreply 20:49:10
• 很多時候。法官也很有人情味的。當然也有很多時候。法官也盡量采信警察一方的說辭。他們都假設警察沒理由無緣無故冤枉你。 -sunlake- ♂ (0 bytes) () 08/03/2024 postreply 20: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