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原告,除非是那種有資本大財團的,一定需要守法,無論對方采取了多麽過激的手段。所以我懷疑樓主是原告律師,原告敢於撒謊的,應該是非個人的實體。作為普通小民來說,別說撒謊了,就算你把小時候尿褲子的壞事都交代清楚的實誠,也不一定有律師願意接你的案子。現在都是聖母心泛濫的時代同情“弱勢群體”,而至於所謂的“弱勢群體”坑害了多少普通的打工人,不在法律考慮範疇之內。
作為原告,除非是那種有資本大財團的,一定需要守法,無論對方采取了多麽過激的手段。所以我懷疑樓主是原告律師,原告敢於撒謊的,應該是非個人的實體。作為普通小民來說,別說撒謊了,就算你把小時候尿褲子的壞事都交代清楚的實誠,也不一定有律師願意接你的案子。現在都是聖母心泛濫的時代同情“弱勢群體”,而至於所謂的“弱勢群體”坑害了多少普通的打工人,不在法律考慮範疇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