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英美日等發達國家都有引渡條約 和大陸 台灣 澳門沒有 請問您說的現行法可以是哪裏的依據?

沒有法律作為依據 請問如何把在當前香港法律下沒有犯法的殺人犯交給台灣呢?

華人最大的問題是有法不依 執法不嚴 法律在追求自由民主的人的麵前就是個笑話 

台灣 香港 大陸都如此 和西方民主社會完全相反

隻有尊重法律 才能得到民主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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