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桃花好運,現行法可以引渡,但政府想借此修改法。後台灣發表明,如果香港修法成功,將不接受殺人犯

本文內容已被 [ 中年兔子 ] 在 2019-06-23 02:51:4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因看到你在下問引渡,所以說一下事實,事實是:若修法成功,最終反而不能引渡那個殺人犯。

如你有興趣,請看我之前寫的貼,裏麵有台灣方麵的聲明。我寫了起因,和法律界反對的理由

所有跟帖: 

轉這個吧 -donau- 給 donau 發送悄悄話 (116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0:26:21

嗬嗬,現在那幾個,就是來扯的 -咪嗚- 給 咪嗚 發送悄悄話 咪嗚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3:34:17

某些ID,我是不看不回的。看到跨壇ID,還是忍不住解釋。 謝謝轉貼。 -中年兔子- 給 中年兔子 發送悄悄話 中年兔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3:38:40

香港和英美日等發達國家都有引渡條約 和大陸 台灣 澳門沒有 請問您說的現行法可以是哪裏的依據? -happyheart99- 給 happyheart99 發送悄悄話 (384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2:06:23

謝謝解釋 -桃花好運- 給 桃花好運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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