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歲的女兒本來計劃在國內就待20多天,所以使館就給了30天的簽證。當時也沒在意,買機票時稍微改了點計劃,大概在中國要待35天。在待了快20天時,突然發現問題。 簽證要延期,這可招了罪了。 根本不知道要登記,結果跑北京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所好幾趟。 奇葩的是去北京花園路派出所,第一天說網絡連接有問題,第二天說打印機壞了。 批評教育是肯定的,威脅罰款500塊,可能看著是小孩,最後沒罰,但是說記錄在案了。
記得我以前在2010或2011年是也給我三,四歲的兒子辦過延期,當時沒有要居住證明,但那次也不順利,當時要我們夫婦的護照複印件,我老婆的中國護照正好剛過期幾天,她沒回國,所以沒注意到。 結果悲劇了,求爺爺,告奶奶的,說是領導特批才給辦。
現在國內管得比較嚴了,動不動就會上綱上線,大家都小心點兒。
不過也是和英國學的,記得97年時到英國就要登記住處,隻要改住處都要登記,不知現在還有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