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話 2019年03月27日 星期三 晴


《環球時報》 24日下午,"3·21江蘇鹽城響水縣陳家港鎮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召開第三次新聞發布會,通報事故有關情況。通報稱,截至24日中午12時,本次爆炸事故救治傷員604人,危重19人,重症98人,出院59人,留院觀察142人。 共收治604人。活著的19+98+59+142=318人,能不能透露一下,還有604-318=286人去哪裏了?
盧偉華律師 【18名消防員因吸入大量毒氣而犧牲】昨天我發推文預測鹽城爆炸事件幾種可能出現的恐怖結果,沒想到今天當局給出了更加恐怖的結果:直接讓18消防員葬身在毒氣和火海之中。這不是在殺人嗎?(刑法規定: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構成過失,所以我說殺人)。有人承擔這個責任嗎?
倪洪濤(湖南師範大學法學教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14條第2款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國旗法》第13條第3款的規定下半旗的,由國務院決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3條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據此,就江蘇鹽城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天嘉宜化工廠發生爆炸事故,特請國務院依法作出決定:下半旗致哀。以此,祭奠亡魂、警示生產、敬畏生命!
 請大家回顧一下中國政府的新聞發布會什麽時候為去世的消防員默哀過?他們隻為國家領導人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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