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 真相| 福建寧德反貪局陷害市長 8

來源: tz2000 2019-01-29 08:36:0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8047 bytes)

11 家難

 

元旦前夕,陸寧福一行人回到寧德,林小華則回到屏南縣長橋鎮老家,看望年屆八十的老母親。

回家後,林小華的想法都變了。

2017年1月19日晚上,陸寧福帶著吳成鈿和吳旭鈴到廈門找林小華完善口供,並要求錄音錄像,林小華不肯配合。林小華說,非常抱歉,今天對我來講是我職業生涯非常重要的一個時刻,我在公司將近15年了,因為小楠的事我現在都要離職了。

陸寧福說,今年這一年對你和你家族影響挺大的,一定會挺過去的。

林小華說,那天你打電話給我時我正好在北京。介紹我上學的是清華大學的P老師,他約我一起吃個飯,幾個同學也在,我中途出來接你電話,之後我覺得很對不起你,給你造成困擾。我進去後他們在喝威士忌,我連喝了兩大杯,P老師問我是不是和老婆吵架了,我說不是。不好意思,當時喝多了,我控製不住了,我就嚎啕大哭。這種家事我從來沒有跟別人講。P老師講:“你哥有錢在你那吧?”我說一分沒有。P老師說他認為有。我說真沒有。P老師說,如果你哥沒有錢在你這裏,你這麽做就是在犯罪。我說P老師事情太複雜了,我就不往下說了,太難受了。

陸寧福說,我跟你講個事情,我現在福州大學上課,教我一些課程的老師,和我們講的絕對是象牙塔裏的東西,絕對是這樣。課上完了我就對老師說:你講的都是怎樣公正地去做事,但是在實踐中我們做不到。我就簡單跟他講小楠這件事情,問他這件事情該怎麽辦。他就問我,這件事是不是為自己考慮呢?你是不是考慮到影響你的位置?我說我不是考慮影響我的位置,我可以向領導提出我不做了。這案件我做不來。我一句話就好了。我做了這麽多年案子,沒有因為哪個案件辦完得到提拔。但是事情我還是要做的。

林小華說,那天元旦,你不是回寧德了,我回家見我母親。小楠在雙規點什麽小事都說了,包括我偏頭疼、從小抑鬱症,我大學騎單車回家這些小事都說了,不知道有件事說沒說?

陸寧福問,什麽事。

林小華說,1972年,我父親是村幹部,當時發生林彪事件,我村上有兩個人與這事有牽連,回村裏來要我父親給他蓋個公章撇清關係。從現在的法律角度來說就是幫他們作偽證。我父親是很有正義感的人,偽證的事情是不會做的,堅決不同意。這兩人就懷恨在心。我那時還沒出生。有一天晚上12點多,這兩個人拿著馬刀去我家,我母親當時懷著我三姐,我母親被砍了62刀,有機會你去我家看看,我母親的手是不完整的,我媽肚子就剩一層膜了。小楠腦袋上有個疤,被砍了一刀,腦漿都可以看到了,他還是活過來了,當時他才3歲。我大哥12歲也被砍了一刀,當時馬刀被門擋了下,大哥才留了一條命。我奶奶當場斃命。我父親也渾身是傷。我們家遭此劫難,除了我奶奶之外都活過來了。我父母親在屏南縣醫院住了半年的院才回家。還好當時所有的醫療費都國家給出的。所以從小我父母都教育我們說還好有了共產黨,才有了我們一家人。那天回去為什麽我沒給你打電話。今年我父親去世20年了,我母親幾乎從來不去我父親的墳場,那天她帶我去,我們娘倆一起跪在我父親墳前。我們倆嚎啕大哭了一個小時。我母親說,我們這樣家庭出來的孩子不會去做貪汙腐敗的事情。我母親堅信他兒子是清白的。

我從我父親的墳走到馬路邊,我想死的心都有了。那天為什麽我說想回去跟你匯報事情。那天我母親給我打電話,我二嫂有乳腺癌你們都知道,今年她去複查了,檢查結果很不好,很糟糕。她現在除了寫遺書其他什麽事都不做。我侄女和她奶奶說,她媽媽在寫遺書,寫我二哥這十幾年來如何做人做事,工作如此兢兢業業,愛黨愛國愛人民,到頭來卻落如此下場!如果說林小楠是貪官,說不好聽一點是某些人在打自己的臉。她說寫給她娘家人,意思是說,不管小楠情況怎樣,說小楠有受賄的錢在她那兒,是不可能的!她每分錢都講得清楚來曆。她的意思是說,你是小楠的弟弟,怎麽可以幹這種事,去配合你們去作偽證!她要以死來證明她沒有拿這錢。

我媽要我回來,哪怕是給二嫂下跪都要去表達這個意思。所以那天我很為難。如果明天不行我就要回去了,我要給母親一個交代。陸局,如果我二嫂從十樓跳下去,對我來講,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去活著,我也一定要跳下去。就是怎麽死的問題,要麽我自個跳下去,要麽我拉幾個人一起跳下去。我把你當大哥,此時此刻我真是生不如死。不是錢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什麽?沒有一個人理解我!包括我母親在內。你們說林小楠是政治案件,關我屁事!我寧願死也不願承擔這個後果……現在我們整個家族,我三個姐姐和我二嫂都說,林小楠真的有貪汙760萬的錢,我們申請國家把他給槍斃了。作為他老婆,一分錢都沒看到……現在我媽打電話給我,叫我回去跪著懺悔。

陸寧福問,你媽今天還打電話?

林小華說,我那天給你打電話說我很為難,我跟我媽見個麵再跟你匯報,我也知道這件事讓你為難,真的抱歉,你也很幫我們。那我說好,這事我一定回去。現在是什麽情況呢陸局?作偽證很簡單,我把它做完就好了,但對我來說現在是什麽問題呢?是生和死的問題!我二嫂要是從十樓跳下去,我沒有活下去的勇氣,我一定也會跳下去。我今天跟我大姐打電話,我說你趕緊去陪一下二嫂,我一定會去見她。我說,二嫂你如果認為我這麽做是自私的,我從今天開始我把手砍給你,當麵砍給你,你說這麽做沒有意義了,那你怎麽說我就怎麽做!對於我來講,我與小楠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兄弟,我怎麽會去害他?沒問題,見完她,她怎麽講,我就怎麽做。我和大姐說,對於我來講作偽證太容易了,一個小時就做完,按個手印,我考慮的是生與死的問題。我說二嫂你同意就做,不同意,你怎麽來都行,我現在真的無所謂了。我太累了陸局,太累了!

陸寧福說,喝點水!

林小華喝了口水,繼續說,我說到今天我已經不想活了,最好再把我抓進去。到我這裏沒有呀,陸局,你知道沒一分錢在我這,我今天為什麽要這麽做,對我來講我已經不是說怎麽做的問題了,而是生死的問題。我說:好,周東勝同誌,你認為我這麽做沒有意義,你怎麽說我這麽做。對於我來說,已經不是怎麽作偽證幫二哥自證其罪的問題,或者是幫他減輕刑期的問題。我說周東勝,你要是跳下去了,我在這世上已經沒有活著的意義了,而是選擇怎麽死,要麽我自己跳下去,要麽拉幾個人一起跳下去,這世界一定冤有頭債有主的。我已經太難受了。我說嫂子你等我,我明天回來。我很坦蕩。我沒有收到林小楠任何一分錢!我尊重事實就好。什麽說我軟骨頭之類,有什麽大不了,我死都不怕還有什麽好擔心的?我一心都是為老二,我沒有通過林小楠做過任何一筆生意,這你們不是知道嗎?我沒有沾過林小楠的一點光,一點都沒有沾到!她不懂嗎?我為什麽要這麽做啊?我說你們去查,林小楠從福鼎從政開始,十四年了,我去會展酒店都是我自己買單開發票走人。我說親人們沾到林小楠的光了嗎?我說我能做到這一點我問心無愧!你說我是怕了嗎?尊重事實就好,我有什麽好怕?陸局,我太累了,活著一點意義都沒有,太累了!

陸寧福說,你冷靜些,水喝點。

林小華說,我已經不是為自己而活,問題是我母親也不理解,我跪在我父親的墳前……我昨天在樓頂上逛了3個小時,我老婆跪在那邊哭,她說,你也要看三個孩子呀!

陸寧福說,你母親不理解很正常。

林小華說,母親說“你父親就是因為堅持正義,不作偽證,而全家被人砍都頂過來了,你奶奶當場死亡,這事都這樣過來了,你今天卻去作偽證把你二哥往死裏推”,於是把我帶到父親墳前跪著……

陸寧福見林小華是這個狀態,便離開了廈門。

 

12 兄弟

 

2017年的除夕是公曆1月27日。過年前,陸寧福跑了好幾趟看守所,兩次讓林小楠和弟弟通電話,其中一次是1月24日。

林小楠說,困難都會過去的。

林小華說,二哥,我能充分理解,之前我在霞浦雙規點,你寫了第二封信給我,你受的苦隻有我能理解,沒有人能更理解。二哥,我現在的壓力真的很大……

林小華說著說著哭了。林小楠讓他把心放寬,說著說著也哭了。

林小華說,二哥,對於我來講我傾家蕩產都無所謂,咱兄弟倆惺惺相惜。你從政十四年以來,我去福鼎去福安連住宿費都是我自己結賬的。二哥我沒什麽壓力,真的。如果我今天不幫你去作偽證,我一點壓力都沒有,因為我們是清白的,白的東西它最後還是要白的,它黑不了。我現在整夜整夜地睡不著。

林小楠說,我懂,你心要放寬,身體養好。因為現在這坎是沒辦法過去。這是一場災難!已經雙規了,他不可能讓我們清清白白出來,他白的也一定要變成黑的才能出得來,這是沒有辦法的事……你嫂子,她心情很難受很痛苦的,因為她知道我們是非常嚴格地要求自己,她內心接受不了。深層次的東西她接觸不多,不了解,很多東西……唉!現在就是XX書記說林小楠同誌沒問題,那你說專案組在這裏幹了幾個月的時間,你怎麽能沒問題?他們都錯了?那些人都是在作偽證呀!誰來擔這個責任呢?隻有我去死,我去擔當……所以你壓力很大!弟弟你要多保重,心放寬。她們以後會理解的。

兄弟二人講了8分多鍾,互道珍重。

第二天,林小華回到屏南縣。

每年除夕和清明都是六兄妹相聚的日子。以前每次過年,林家都是輕鬆歡樂的,這次過年少了林小楠,雖然給林母做了八十大壽,但是每一個人都很壓抑。

周東勝還是爆發了。她跟林小華大吵了一架,大罵他,說把她老公害死了。

在屏南待到初二,林小華就跟包紹華一塊兒跑路了。

我們一路邊走邊逛,人家都在過年,我們就當是旅遊,從福建一路北上,開到杭州、南京,走了十多天才回廈門。手機、身份證我都沒敢帶。在南京碰到一個朋友做蔬菜的,問我大過年怎麽跑這麽遠,我說沒辦法啊,小華說錢在我這裏。過年是人最容易麻痹的時候,抓進去我就說不清了——包紹華說。

 

13 風暴

 

林小華決定把錄音的秘密告訴包紹華。

2017年3月的一天,廈門湖裏區,林家的書房裏。林小華鄭重其事將一個優盤遞給包紹華,像是把生命托付給他。

包紹華把優盤插上電腦,戴上耳機。聽第一遍的時候,聽著聽著睡著了,醒來後往回倒。他感到震憾。把錄音整成文字是件麻煩事,原以為一星期就能搞定,兩人幹了整整一個月。林小華工作繁忙,絕大多數的錄音都是包紹華整完的。他打字慢,全靠手寫,於是留下厚厚一摞的手稿,再由林小華錄入電腦。

聽錄音很枯燥,很煩,很難受,也很恐懼。是真的恐懼,感覺生活在不安之中,沒權沒勢,要你生就生,要你活就活,要是我生意像何忠、範子明那麽大,是不是叫我配合我就得配合。有一些段落,我聽了哭得稀裏嘩啦。這個世界真他媽的黑。像魔法師一樣,一個沒有的東西,說你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人間真情太重要了。不是所有的親兄弟都能走到這樣的地步。有這樣的兄弟,林小楠太幸運了。整完錄音後,我們一起討論。我感覺這個東西,通過一些渠道反映上去,林小楠的案件會有所好轉。我對小華說,這是一份很好的證明,你是清白的,我也是清白的。小華問我,這個錄音如果交給法院,法院還會判林小楠有罪嗎?我說林小楠肯定無罪釋放。他問為什麽?我說,大便可以吃嗎,大便端在桌上你們會吃嗎?小華沒說什麽,嗬嗬一笑——包紹華說。

過了些天,包紹華覺得自己的使命完成了,於是跟林小華道別。他回到屏南縣,回家挨了一頓罵,但是日子還得過,生意也還得做。

陸寧福也沒再跟林小華提找包紹華的事。這時,案子也從反貪局轉到了公訴科。

2017年3月2日,律師第一次會見到林小楠,他全麵翻供,否認所有指控,實際上,之前他在偵查階段就已翻供。同年6月5日,寧德市人民檢察院向寧德市中院提起公訴。由於林小楠交代的個別“行賄人”在國外無法取證做筆錄,因此起訴書上,指控受賄的金額不是764萬元。在案的“行賄人”一共有13個,最大的一筆200萬元,最小的一筆5萬元,共計733萬元。

2017年4月10日,林小華作了一個艱難的決定。他在書房打開電腦,登錄中央紀委監察部的舉報網站,按下了發送鍵,實名舉報袁寧林、徐英傑、趙男、陸寧福等辦案人員對其非法拘禁、脅迫其作偽證,並反映林小楠案“燈下黑”問題。因為舉報係統不支持上傳錄音文件,他在舉報文字中提到,已保留50個錄音,整理出19萬餘字的錄音實錄。

不久後,林小華的姐姐們也知道了錄音的事,她們不再怪他。

聽了那些錄音,周東勝也原諒了小叔子。

但是,舉報過後並無回響。

兩個月後,林小華通過中國郵政EMS把錄音材料寄給了所有省委常委,依然沒有反響。

錄音將掀起一場風暴,風暴之眼卻是最平靜的地方。

 

14法庭上

 

寧德市中院就林小楠案組成合議庭,開了3次庭前會議。

第一次是2017年7月25日。兩位律師均作無罪辯護。林小華把錄音材料交給北京的謝律師,謝律師交給了合議庭。林小楠和律師都提交了書麵材料,申請排除非法證據,並申請所有的行賄人等證人出庭。因為是庭前會議,家屬還不能旁聽。周東勝站在法院大門外看到,“行賄人”之一張錦華從法院走出來,一臉嚴肅。她不明就裏,不知道他去法院做什麽。

頭一天的傍晚,林小華給寧德市委所有常委也寄了一份錄音材料。這事傳出後,有人帶話給林小華,語含警告。

2017年12月22日第二次開庭前會議,公訴人默默撤回了林小華的筆錄。這份筆錄在上次開庭時還屬於在案證據。它的落款時間是2016年11月24日,地點是霞浦縣人民檢察院。但真實的筆錄時間則是2016年12月9號,地點是廈門。除了這份筆錄,公訴方還撤回了林小楠在兩規期間檢察人員給他做的16份有罪供述

2018年2月1日、2日,寧德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林小楠案。法庭正中央的牆上國徽高掛。林小楠坐在被告人席上。辦案人員從來沒找過周東勝,因此她不是證人,得以坐在旁聽席上,林小華的筆錄雖然被撤回,但他並無資格旁聽,因此隻能待在酒店陪母親。

合議庭駁回了排非申請,所有證人無一出庭。

林小楠在法庭上講述了他被雙規3個月的遭遇。

林小楠說,初期十天十夜輪審,我沒有睡過一個小時的覺,長時間站立、辱罵,乃至辦案人員的毆打、唾沫吐麵,我身心極度痛苦,精神崩潰,在紀委辦案人員袁寧林的提示下。我被逼違心交代了收受範子明、何忠、黃華堂、林春發等人賄賂的虛假情節。之後專案組組長李偉說省管後備幹部沒有幾百萬案值交代不了,你現在的點太少不行,房地產,工業企業,工程項目等都要講幾個,每一筆都要在10萬以上,否則過不了關。我實在無從交待,又屢遭折磨,被逼無奈,隻好開始虛構編造,先後按要求編造收受了張錦華、尤長榮、黃寶明、羅寶明等11人行賄的情況。被逼招認和自編總共15人,共21筆764萬元,後檢察院起訴的有13人19筆。關於贓款去向是被審問最多的問題,子虛烏有的贓款卻要講清去向,直至2016年10月下旬,我被逼無奈,編造了相對符合邏輯的說法,以投資收益的名義先後5次將670萬元現金交給我弟弟寄存,其餘的以投資收益的名義交給了妻子周東勝,於是就累及無辜家人…

……寧德檢察院反貪局在2016年11月3日至9日在雙規點訊問我時,我也極力想講清楚事實,還原真相,但陸寧福講堅決不能變,紀委審查交代過的不要反複,順順地走下去,你自己做的包子要吃掉,否則反貪局也不是好惹的。一同審查的還有紀委辦案人員。我一有不配合的表現,就會受到訓誡折磨。之前,在2016年9月22日與30日,我曾努力還原真相,並寫了《我的情況交代》共7頁交給了辦案人員謝小鵬,後遭袁寧林更嚴厲的徹夜輪番審訊折磨。我萬念俱灰,隻好屈服,違心認錯……12月5日,陸寧福對我說,他們決定帶我回寧德,並威脅說,如果到寧德後出現反複,他就馬上把我送回雙規點再雙規……

……12月5日下午,我被帶到寧德檢察院,對再被送回雙規點的恐懼,使得我又配合做了虛假供述,他們怕我遺忘,之前交代我在雙規點時先寫了自述材料由辦案人員帶走,到辦案處再交給我參考。12月6日中午,他們又要求我再寫自述材料要點,說晚上還要做筆錄,屆時給我參考。12月6日下午,我被刑拘送往寧德看守所羈押,當晚做第4次筆錄,他們把要點交給我參考。滑稽的是,他們還要問我手裏拿著什麽,我則回答是自述材料。這樣同步錄音錄像前後幾次,就一致、穩定、順暢,像拍電視劇……

……通過激烈的思想鬥爭,我終於下定決心講清真相還原真實,就是付出生命的代價也在所不惜。於是在2017年4月10日,我寫成了《我涉案的真實情況的交代》,4月17日交由辯護律師轉交公證處,要求重新做筆錄。4月18日下午,陸寧福帶辦案人員到看守所提審我,為了阻止我還原真相,他訊問我一個多小時,沒有同步錄音錄像,反複要求我不要翻供,甚至說你實在要翻供,等到開庭時翻供也可以,不要讓他們太為難。最後看我態度堅決,隻好做了個簡單筆錄。5月19日,公訴處林曉瑜檢察官再次提審我,我又把涉案的真實情況更加全麵詳細地向她陳述,她也隻簡單做了筆錄。

在2月2日庭審中,林小楠在法庭上作最後的陳述,當庭發誓沒有受賄一分錢。

林小楠說,我自從政以來,尤其是在福安任職期間,始終秉承“忠誠、幹淨、擔當”的理念,始終堅持事業第一,做事踏實,敢於擔當,始終堅守底線,不謀私利,堂堂正正。捫心自問,我沒有愧對組織,沒有愧對人民,沒有愧對自己的良知,誠然我在工作者中有這樣那樣的失誤,但我絕不是貪官,我沒有罪,受賄罪於我完全是誣陷的罪名,正是由於本人務實敬業,敢於擔當,在工作中積累了矛盾,導致有些部門的個別領導不滿懷疑、挾私泄憤,對我等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不是旗幟鮮明地撐腰鼓勁,而是濫用公權力,舉著法律的盾牌並以反腐的名義,無情打擊,不惜羅織偽證誣陷迫害於我,公然製造冤假錯案。而這不僅僅是我個人的悲劇。

天日昭昭,如果指控我的賄款,哪怕有一分錢是真實的,那法庭即使判我死刑把我槍斃了我亦不會喊半句冤屈。

林小楠等來的一審判決,既不是槍斃,也不是無罪。

2018年11月13日,林小楠案再次開庭。由於事發突然,謝律師在國外回不來,周東勝臨時聘請廣州的仲律師。開庭前,仲律師帶著委托書兩次到看守所會見林小楠。但開庭當天,仲律師去法院交手續,法院卻沒有讓他出庭。法庭僅對公訴方出具的審批初查表進行質證,質證後休庭,而後就是宣判。

審判長林雪義宣讀了判決書。所有指控全部成立。林小楠被認定受賄人民幣733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70萬元。

聽完宣判,林小楠血脈賁張,當庭大聲質問:“天理何在?正義何在?良知何在?”

庭下一片聒噪。三個法官沒有敲法槌就離開了法庭。

周東勝沒有機會跟丈夫說話。她坐在旁聽席第一排,與林小楠相距有五六米遠,她衝他喊了一聲“楠”,舉起手,握了握拳。林小楠望了妻子一眼,被法警帶走。

三天後,林小楠在看守所收到判決書,他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寫下:“不服!不服!!不服!!!”

 

15對質

 

林小楠提起了上訴。

家屬給他換了一個律師,新的律師是北京的周律師。一審的本地律師林文慶延聘。林律師今年65歲,福安本地人,從1982年起就做律師,執業30多年,過去曾擔任寧德市律師協會會長和福安市政協常委。福安市近些年落馬的3個市長,算上林小楠,都是他辯護的。

林律師說,林小楠在福安7年,官聲不錯,很實幹,我跟他照過麵,是在政協會議上,打過招呼,但不熟。從律師角度說,隻講證據,我們不研究林小楠到底是不是腐敗分子,那是社會評價。我介入的時候,他已經翻供了。我最擔心當事人翻供。一翻供,第一可能沒有證據支撐,第二會引發公檢法對你的懷疑,是不是你搞鬼?所以這個案件我們不能叫他去翻供,叫他實事求是。閱卷後,我發現林小楠案的證據確實有很多問題,因此做無罪辯護。那天法官念完判決書的時候,我在法庭上發抖,以前從沒這樣過,唯獨這個案件讓我喘不過氣來,四天後去法院拿判決書,簽字的時候,我還手抖。

二審法院是福建省高院,林律師和周律師已經閱卷。何時開庭尚無通知。

周東勝試圖說服本案的“行賄人”二審開庭時出庭作證,講述真實情況。她找到部分人當麵對質。這些人分別是“行賄人”張錦華(10萬元)、何忠(200萬元)、範子明(198萬元)、尤長榮(10萬元)。對質都是在茶桌上進行的。

張錦華是原福建新坦洋茶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錦華說他在渡劫,他得了肺癌,早晚要做手術,最近瘦了20斤。他說,沒有給林小楠送過一分錢。那天林小楠案第一次開庭前會議,他衝進法院,要求把他寫的真實情況交給審判長。

我能做的事情我已經做了。最起碼我覺得小楠市長這個事情把我的這10萬塊錢剔出來,那也還我一個清白。在這個地方,我們苟且偷生,得過且過了。這個東西我們憑良心,因為小楠這個人,別人有沒有送我也不知道,我跟小楠一點關係都沒有。一點事情也沒有幫我做。寧德市市委書記都解決不了的事情,我的事情全是村裏麵的事情,跟他一毛錢關係都沒有,處理不了的事情怎麽會他來幫我解決這個問題呢。隨便抓一個人問,他的口碑在福安算最好的,因為他確實是一個做事的人。我呆了三天,誰呆在裏麵都受不了。那地方你沒呆過,24小時監視你,站著不能動。動一下就開始打你,然後開始罵祖宗18代。我都有寫。這個事情基本上就是小楠落難在裏麵,我落難在外麵。我都可以把林市長的筆錄怎麽寫,我都背出來給你了。林市長抓進去說我送他10萬塊錢,我根本沒有這個東西啊。後麵呢,我看到這個筆錄了,我隻能抄他的——張錦華說。

尤長榮是寧德市人大代表,福建省長興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長,八代人造船,但他幾乎不識字。

尤長榮回憶,林小楠被雙規後,他於2016年10月10日被專案組叫到福安賓館,讓他交待問題,紀檢人員拿出林小楠9月29日寫的供述讓他看,內容是尤長榮找他辦事送他10萬塊錢。尤長榮說這事不存在,但不認就不讓走。迫於壓力,他違心承認。但出了紀檢人員房間的門,被叫進隔壁檢察人員的房間後,他馬上講沒有這個事,但不承認行賄不在筆錄上簽字就不讓離開。2017年12月18日,寧德市檢察院最後一次找他核實,他再次如實講述沒有行賄,但對方不作筆錄。因為不識字,便由他口述,讓他的司機寫下,他歪歪扭扭抄了一遍,交給檢察院。

他是一個很好的人。整個福安老百姓對他評價肯定是非常高的,他這個人有作為有擔當,是一個正直正派的人,風風火火幹事情。我們做企業的,那肯定認識。作為一個地方政府的官員肯定是希望地方經濟發展。沒有送什麽,沒有這樣的事。我那天真的想不通,非常想不通。又恨又愛,為什麽又恨又愛?過去幫過我,作為地方政府領導幫我企業發展,但(行賄)那個事情怎麽說我有呢?當時都有想死的這個想法,(如果)我去死能夠證明小楠市長沒事(的話)。不是我今天講沒有。我跟你講,你問我一百遍、一千遍,我沒有,真的沒有——尤長榮說。

何忠是福安市金宏運混凝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有行賄人中第一個被抓的。林小楠被指控應他請托,為該公司獲得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三通一平”基礎設施補助資金人民幣3000萬元提供幫助。

何忠說,他沒有給林小楠行過賄送過錢。補助3000萬元是福安市政府紅頭文件定的,包括常務副市長等20多個官員開會敲定的。隔壁工業區,政府把三通一平都做好了,一畝才30萬元,他的那塊地什麽都沒做,被人舉牌舉到105萬,本來補貼一些也是正常的。後來巡視組盯上了3000萬補貼的事,財政局讓他交發票,他隻好付100多萬元的稅點找渠道開發票,到後來又全部退還了3000萬元補貼。被抓放出來後,他又被追究虛開發票罪的刑事責任,判了一年十個月,緩刑兩年,他放棄了上訴,目前接受社區矯正,被限製出行。

何忠回憶,他是半夜被帶走的,在裏麵他被長時間罰站,一共被關五個月。他自恃練過武,身體能扛,但關了五個月,承受能力達到極限。這時候,辦案人員給他看了林小楠交代的內容,讓他配合,他看扛下去沒有意義,所以違心供述。

我回來時,人瘦了20斤。現在肉長回來了,但我現在真的腎已經壞了,拉尿都拉不幹淨。真的,能夠挺五個月也是快到極限了。我這人也很硬啊,他叫我怎麽弄,我就怎麽麽弄啊。最後一次站了七天七夜。最後的七天,平常吃飯的時候還坐下,那一次他媽的連吃飯都是站著吃。說實在我們真的是一隻螞蟻,踩死我們象一隻螞蟻,什麽企業家算什麽東西。法院開庭的時候,我說我這叫虛開發票,別人虛開發票為了賺錢,我是還要自己貼錢,我哪裏有錯——何忠說。

範子明是多家公司的老板或股東,在福安做過地產項目。

他講述了被抓後的遭遇:辦案人員對他說很難聽的話,侮辱人格,朝臉上吐痰,用拳頭打。最後被折磨得受不了,辦案人員拿出林小楠的供述材料片段給他看,又挺10多天,他才做筆錄。

我出來後,原來我在福安做的這幾個企業基本上全部癱瘓掉。我從來沒有受過這麽大的罪。晚上睡覺都做噩夢。有一種恐懼感,晚上聲音大一點,整個身子慌得不得了。人這個東西,熬個七天七夜。你根本生不如死。根本沒有用啊。現在講什麽東西,再過兩分鍾或者兩秒鍾,你講什麽你根本都不知道。因為人的潛意識已經沒了。為什麽說殺人犯明顯這個案件不是我殺的人(還要簽字),我字如果簽下去,我明天就意味著槍斃。但是我簽下去以後,哪怕給我睡十秒鍾或者十分鍾,就足夠了……

……最早我跟林小楠關係不是很好,他一來福安我對他反感得不得了。我們在南湖拆遷的事情,我投了一個標,多給老百姓賠了將近1.5億,我中不了標。就兩家競爭,分數出來我多。然後當時林小楠進去(坐陣招標現場)跟我們整了三個小時。後麵發現這個事情跟林小楠也沒太大關係,他是例行公事,他雖然是做了錯事,但是他例行公事。他在福安能夠做的每一件事情,我們都看到,而且他從來不拿人家的任何東西,這個我也會看到。目前為止,我都沒有給他一包茶葉,包括我也不可能給他一根煙,這是鐵定的——範子明說。

 

16黑白

 

每一次對質過後,周東勝都會流淚。

一度,她痛恨每一個“行賄人”。從老板們那兒得到了答案後,她心中釋然。

現在,她挨個表示歉意,並請求他們,如果法院通知出庭作證,希望能去講述實情,但何忠、範子明等人各自表示有顧慮。因此她也就不再奢望。

林小楠的貼身司機李傳育也講述了他認識的市長。

林小楠在福鼎當副市長分管核電項目拆遷工作時,李傳育經人介紹開始當他的司機,一直到他調離福安,兩人相伴十年。

在林小楠案中,李傳育是證人身份,何忠曾供述,向林小楠行賄200萬元時將現金放在兩隻水果箱裏,搬進李傳育開的小車後備箱,是他將水果箱搬回林小楠在福安市委的宿舍。在其他多個行賄人的情節中,李傳育也充當了類似中間人的角色。

對於種種細節,李傳育說,這些都是假的,他連何忠是誰都不認識。辦案人員找他談話時,他就說過林小楠從沒收過放錢的水果箱,但是下鄉工作確實收過能吃的那種水果箱,他自己也吃過。見他不認,辦案人員就說,不認也可以,馬上叫公安把你立案起來。他的胃不好,有胃痛的毛病,受到折磨和威脅後,最後違心認了。

李傳育提到他親身經曆的兩件事。一次是林小楠收到有人在茶葉盒裏放的金塊,他發現後,讓李傳育去還給對方,第二天他不放心,還安排秘書跟他一塊去。另一件事是,林小楠在寧德開會,有個老板送了一盒茶葉,回福安的時候,走到高速口,坐在副駕位置上的林小楠打開後,發現裏麵有10萬元現金,隨即讓他停車,給那個老板打電話,讓他過來把茶葉和錢拿回去。

我就想舉個例子,老板真的是一個好人,真的不會貪,如果貪了一萬塊錢啊,我也可以都判死刑了,不可能的事情。因為第一天到福安報到,他來當常務副市長的時候,就是2009年10月8號,在富春酒店門口,第一天就打預防針。他說傳育啊,你今天過來,跟我到福安來,你要錢啊,有!我打一個電話,100萬都有。但我們這個不能拿啊。別人的東西不我們不能拿。我們要幹幹淨淨的。我們到福安,因為你是福鼎人,我是屏南人,我們都有家庭,你要平平安安回福鼎去,我要平平安安回屏南去。他這句話我就記在心裏麵——李傳育說。

李傳育還說,跟林小楠特別累,因為司機都是隨時待命,林小楠經常加班,他也跟著沒個準飯點,所以把胃搞壞了。他陪家人的時間也特別少。2013年6月,周東勝在閩東醫院做乳腺癌手術,林小楠因為開會無法陪護,簽字都是其他家屬簽的。

林小楠從福安調到寧德市人大後,李傳育麵臨去留,經過一番波折,他將編製調回福鼎,不再當司機,普通後勤崗。他去寧德市盈豐佳園看望林小楠,兩人泡起了茶聊起了天。林小楠很放鬆。他說,在人大很舒服很輕鬆,看看報紙,跟市長一個天一個地。

李傳育比林小楠要大兩歲。林母一直拿他當自家孩子看。林小楠出事後,李傳育再沒見過林母。他叮囑周東勝,千萬不能把他作偽證的事情跟老人說。

林小楠的母親林香梅81周歲。子女們把她送到平潭島的妹妹家裏,每天睡很早,有時會在深夜兩點醒來,屋裏傳出她的哭泣聲。

林香梅說,有一次她去閩東醫院看病,看到林小楠天天開會,就勸他少加點班,免得其他幹部不滿意。林小楠說,事情幹不完,一定要加班啊。

我的孩子,不會收人家一分錢。我們一家人的命都是共產黨救的。那年我懷孕8個月,砍成那樣,我住院住了半年,沒有掏一分錢。這都是共產黨的恩情。所以三女兒生下來,小名就叫黨生,這個名字叫到現在。小楠當了官之後,我叮囑他當清官。他的朋友來看我,給我包紅包,我都會交給小楠,讓他還回去——林香梅說。

說這些話的時候,林小華坐在邊上。林香梅指著他說,我的小兒子長這麽大我從來沒打過,知道他給老二交了700多萬“贓款”後,我用挑擔用的雜木棍子打了他,把他帶到父親的墳前,讓他跪下。他後來說了實話,說他命都沒有了,我現在不怪他了。

林小華冒著生命危險換來的錄音,終究還是起到一點作用。

2017年12月28日,寧德市檢察院幹部督導處處長楊麗向林小華通報了對其舉報的調查結果。楊麗說,經過調查,沒有發現陸寧福利等人刑訊逼供的證據,目前已認定陸寧福等人在辦案過程中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辦案紀律、工作紀律。根據《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寧德市檢察院給予陸寧福、吳旭鈴、吳成鈿等三人檢紀撤職處分,退出違紀所得和消費費用,責令陸寧福、吳成鈿辭職。對劉經斌警告處分,退出違紀消費費用。吳旭鈴、劉經斌調離辦案部門。此外,給予陸寧福、吳成鈿開除黨籍處分,劉經斌黨內警告處分。

這個通報發生在林小楠案一審宣判的11個月前。

林小楠現在羈押在寧德市看守所。有出來的號友說,他的狀態不錯,每天跑步,做俯臥撐,已經練出了腹肌。他看了不少書,最喜歡的一本是《褚時健傳》。他還在寫回憶錄,書名叫《半生回眸》。到2019年,他正好50歲,知天命的年紀。

林小華現在把那隻灰款的蘋果6S手機鎖在保險櫃裏。他期待有一天,那隻手機,那些錄音和那19萬字能在法庭上作為呈堂證供,證明林小楠的清白。他曾給全省80多個縣市的主政官員寄去同樣的錄音材料。有個縣長特地打來電話問,這事跟他沒半點關係,為什麽樣寄給他。林小華說,供您參考。縣長在那頭嗬嗬笑。

每個月跑馬拉鬆的時候,林小華也會翻出錄音,邊跑邊聽。有一次,他跑了4小時15分鍾到達終點。這時,錄音也聽了4個多小時,記憶被激活起來,他內心壓抑,淚流滿麵。誌願者拉住他問,哪裏不舒服是嗎?他掩飾過去說,沒事,就是跑到終點,有點激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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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我的國。相信這肯定隻是冰山一角啊! -農民大伯- 給 農民大伯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9/2019 postreply 21: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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