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18歲法律上應該被視為獨立個體才對阿?這是原則。
所有跟帖:
• 法律上是個體可是經濟上不是啊。如果18歲以後不用父母錢上學。那無可厚非 -CRUSH- ♂ (0 bytes) () 07/18/2018 postreply 04:55:01
• 法律上的確是個體。因為子女不用替父母還債。但是父母用本該還債的錢給子女交學費或者買房這是不是在轉移資產呢。那應不應該阻止呢。如果 -CRUSH- ♂ (386 bytes) () 07/18/2018 postreply 05:22:15
• 法律應該去確定資產追討的權限,比如追查兒子名下資產來源,如果來自父母老賴就要追討抵債,經濟法要完備。 -給你一個俏白眼- ♂ (278 bytes) () 07/18/2018 postreply 05:44:19
• 如果他是用自己的錢不是父母的錢,那樣做肯定是不對的。如果是用父母的錢,是不是應該酌情考量,你現在說剝奪一個無罪者的教育權 -CRUSH- ♂ (389 bytes) () 07/18/2018 postreply 05:49:24
• 所以法律要完善,要追討。 -給你一個俏白眼- ♂ (0 bytes) () 07/18/2018 postreply 05:56:14
• 你也不要說什麽是落後國家的標誌,發達國家的法律是很健全可是為什麽被詬病是保護壞人, -CRUSH- ♂ (395 bytes) () 07/18/2018 postreply 06:00:04
• 健全的法律排在懲罰壞人之前的是不能牽連無辜。老爹欠債抓了喜兒就是牽連。破產保護也是要把相關財產都抵債的, -給你一個俏白眼- ♂ (74 bytes) () 07/18/2018 postreply 06:16:18
• 如果做好了破產打算,能抵債的自然是毛毛雨。 -CRUSH- ♂ (398 bytes) () 07/18/2018 postreply 06: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