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同時是行政劃分的改革。國家並不幹涉任何一級別的,自願的,合資經營。如果你一個鎮能辦成一個企業來經營,大概也沒問題。好像大寨是一直堅持大隊對應的級別的集體經營。
當時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不一刀切,總不能你這裏是鄉長,我那裏是公社社長吧。
本文內容已被 [ wxcfan123 ] 在 2018-05-08 12:13:5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所有跟帖:
• 鄉,公社一級 不是核算單位,怎麽改都無所謂, 關鍵是生產隊一級, 土地集體所有製被改變是實質性變化。 -zd3y- ♂ (0 bytes) () 05/08/2018 postreply 1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