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以暴易暴的方式維係所謂的同態複仇,因為人死不能複生,
再多殺一個人,死去的也不能回來,這種原始的正義觀是無意義的,
正是因為沒有民事經濟補償,和精神痛苦賠償,才導致了複仇心態,
出口惡氣的心願。
所以,廢除死刑,要從經濟補償開始。當今的中國,殺人償命不如
讓受害者獲得巨額賠償對家人特別是孩子有幫助,
如果說用兩千萬來少執行一個,國家似乎也能做得到。
每年中國死刑數目如果降低到2000人,
那麽400億就能實現廢除死刑的執行,雖然在法律上仍然可判死刑,但不執行。
讓受害人獲得社會的援助,他們一般也會接受罪犯不死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