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規範不是我們理性的結論
一劍飄塵
今天在英文論壇上,偶爾看到有人在為川總辯護的時候,引用了一句david hume(休謨)的話:the rules of morality is not the conclusion of our reason(道德規範不是我們理性的結論)。真正是感歎:這是一個18世紀的英國人的認知,到了今天不要說中國人,許許多多的美國人都理解不了。
休謨、培根的名言警句還都是我很年輕的時候看過的。後來年紀漸長,就覺得這類英國學者的理論太基礎了。但是看看今天美國竟然還有人引用,也就可以知道,人類的進步真的是一個非常緩慢的過程,對於中國人來說更是如此。
比如休謨的這句話,就和我孜孜以求理念相同:理性是反道德的!也就是說,在道德衛士眼中的那些人性的弱點——貪婪,放縱等等——是決定人的理性的基礎:當一個人做決定的時候,從對自己最有利的角度出發,無可厚非!這可以說是西方人文主義的發源理論,西方社會由人文主義開始進入了世俗化文明時期,突破了宗教的束縛,到了休謨的時代,也開始突破道德的束縛。這一路可以說是勢如破竹,讓基於人性的理性獲得了最大程度的發展,追求個人自由變成正常的,而由此讓人類的智慧獲得最大程度的解放,世界文明日新月異。
但是幾百年發展以後,今天西方白左以道德為先鋒,嘴上說著自由民主,實際幹著束縛人性的勾當。看起來高尚,但是社會卻越變越糟糕。也給東方的基於集體主義的國家主義、伊斯蘭教有了喘息、甚至反撲的機會。真正是文明的悲哀!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休謨還曾經說過:人是由利益支配的。也就是我們中國人現在普遍堅信的:屁股決定腦袋。那麽中國社會為什麽比西方世界更糟糕呢?因為不要忘了,休謨後麵還有後續:人的一切都是由觀念支配的(大意,我實在記不到原話)。也就是說,即使相信屁股決定腦袋,也是由這樣的觀念決定了你的行為。對於不相信這個觀念的人來說,再灌屎也不會變臭。所以,這個世界最終並非利益決定一切那麽簡單。那隻對窮凶極惡的民族有用,比如今天的中華民族。對於有更高理想追求的民族來說,他們的理念是完全不同的。這是為什麽美國歐洲走到今天這種地步:寧願自傷,不願傷人。
所以休謨是一個懷疑論者,一點也不錯。他的前一句名言,否定了道德:非理性。又用另一句名言,否定了基於人性的利益決定論。放在今天,他就是一劍飄塵啊:既反對中國的墮落,又反對歐美的偽善。那麽,正確的道路在哪裏呢?我早就說過:道德是約束自己的,是自我肯定,是自尊的必要元素,而自尊也是人性的一個方麵。
中國的道路是放棄自尊,為了人性一個方麵(貪婪),否定人性的另一麵(自尊)。所以可以看到官場商場小人當道,為了利益無所不用其極。這當然不對。而歐美官場媒體,卻充斥偽善者,用自己的道德準則去束縛社會、他人。希拉裏就是典型,一方麵大肆為自己斂財,一方麵道貌岸然要用美國國庫解決國際災難。可以說,都是違背了300多年前休謨的理論。
AI已經進步到再有三十年就可能取代人類了,而我們社會的絕大多數人還停留連三百年前都不如的思想境界中。難道真的如休謨所相信的那樣,理性對於人的行為沒有影響?悲乎!
201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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