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四人幫”被公審的時候,“四人幫”被正式命名為“江青反革命集團”。
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時第一次開庭,對江青等人進行公開審判。
1981年1月25日上午宣判,認定他們均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成員,並判處了相應的刑罰:
- 江青和張春橋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王洪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姚文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 其他:陳伯達、毛遠新、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和江騰蛟,
- 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至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 江青於1991年在秦城監獄服大量安眠藥自殺身亡,得年77歲。
- 王洪文於1992年因肝病死於北京複興醫院,得年56歲。
- 張春橋於2005年因胰腺癌死於北京複興醫院,得年88歲。
- 姚文元於2005年因糖尿病死於上海,得年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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