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己的法製沒有表現出應有的明辨是非的能力,就隻有中央為它代勞了。
如此簡單的黑白分明是非分明的問題,還要重新安排二次宣誓,還要司法複核,無謂地浪費社會精力和資源,完全是打著香港法製獨立的旗號,變相縱容鼓勵港獨勢力。
那個立法會姓梁的會長真是一腦子屎,竟然安排二次宣誓,純屬胡鬧。以後有外國國籍的人不能擔任立法會會長,根本不為中國的利益著想。
整個香港社會如此黑白不分,是非不分,香港上層就這種思想境界,連23條立法都通不過,連中小學的國民教育都通不過,還想要直選,怎麽可能呢。連對國家的基本的認同感和責任感都沒表現出來。權利和責任從來就是對應的。。一個沒長大的孩子,給他不加製約的自由和權力,後果將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