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度超過這個比例就是非正常的。若是六億人,千分之十一的年死亡率,三年就應該有近兩千萬死亡。如果實際三年有三千三百萬死亡,那麽就應該有一千三百萬左右的非正常死亡。這個數字也是學者們最保守的估計。
應該把三年自然災害之前和之後的死亡率作為參照。58年和62年的死亡率在千分之十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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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中國有"千分之十一的年死亡率"?太美了,這是2013年德國的死亡率: 893825/80.6 Mio. =11.1‰。
-八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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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6 postreply
03: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