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無法與習的經曆與人生相比較,盡管二人同屬“官二代”。
但,香港的政務官們,從前都是港英OA,行政執行官僚,製定及落實的主管經曆,確實又不如內地省市甚至縣級幹部,所以問題多多。
製度上,美,加省,州及聯邦政府的製度與律令等,大多在“前朝”已定,屬於大變革的空間已不多,但要改,如美國之醫改,其社會代價及成效,大家也已有目共睹。
大家如果有曾服務大,中機構的經驗或背境,設想一下從Jr 到Sr,Manager, Director, CXO,再到VP,。。。等,不也要十年八年甚至人人“知青"到“工農兵學員",X座。。。的模式類似?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