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頭皮政策
白人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早就開始了,在美國被稱為建國基礎的新教徒們,剛到北美不久,就忘了最初艱難時期印第安人給予他們的友好幫助,製定了對印第安人頭皮的懸賞製度。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懸賞印第安人頭皮的製度一直存在,並以英國女王陛下的名義頒布。誰都知道,一塊頭皮根本沒有任何實用價值,高額懸賞頭皮的唯一目的就是屠殺印第安人。也許“美國人”會說,那是在美國建國之前的事情,其罪惡不該怪到美國頭上。那麽,看看美國的《獨立宣言》吧,美國開國元勳傑弗遜在《獨立宣言》中,毫不掩飾地責怪英國兄弟對印第安人太好了,比對同樣是白人的美國兄弟要“好”。難道英國人割了“美國人”的頭皮,甚至還有更嚴厲的酷刑?
美國是一個現代國家,現代國家的三個基本要素就是:國土、人民和主權。對於美國這個新國家來說,國土都是別人的,從最初獨立的十三州,到現在的麵積,美國的每一寸國土都是別人的。而這個新國家的“人民”卻不包括曾經是這片土地的主人。後來包括了,但印第安人已經所剩無幾。即便美國國民後來包括了印第安人,美國的主權也沒有印第安人的份。
美國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行為在開發西部時期達到高峰。開發西部本來就是擴張領土的行為,顯然會遭到原先居住在西部的印第安人的反抗。在東部印第安人早已毫無反抗能力,甚至毫無生存空間的情況下,美國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便成為美國最頭疼的麻煩。為了保證西部開發的順利實施,減少美國白人與印第安人的敵對行為,1851年9月,美國政府委派印第安事務官以及總統特派專員,與西部地區多個印第安人部落簽訂了一份條約,該條約以簽訂地點命名,被美國人稱為《拉勒米堡條約》,印第安人稱為“長草地條約”,這是美國曆史上關於印第安人的最重要的條約之一。
4. 直接屠殺
美國政府從開始正式建軍那天起後,命令軍隊立即向西開進。美國陸軍第一團從成立之日起,征剿印第安人就成為它的基本任務。美國聯邦正規軍隊和民兵從事的這種殘暴的屠殺和征剿,從1803年(正規軍正式開始投入戰鬥是1811年)一直持續到1892年,差不多進行了整整一個世紀。
在北美殖民史上,“印第安屠殺”一詞被經常用於形容被北美印第安人大規模殺害的歐洲人或被歐洲人大規模殺害的印第安人。理論上說,“屠殺”一詞應被用於對 非戰鬥平民或戰俘的殺戮上。但在實踐中,這一詞的使用比較隨意,有時侯被用於形容一場壓倒性的軍事失敗。因此很多時候“屠殺”與“戰鬥”容易混淆。
要確定有多少人在這些屠殺中被殺害非常困難。在《野蠻的邊界:從Jamestown殖民地到“傷膝”的美國-印第安戰爭中的暴行》一書中,業餘曆史學家 William M. Osborn 試圖記錄下美國邊界最終成型前的每一場暴行,從第一次接觸(1511年)到邊界的形成(1890年),大約有9156人死於印第安人之手,約7193人死 於白人手中。
但是其他曆史學家有不同的統計結果,現在最可靠的數字是有21586名雙方人員在1850—1890年間死亡、受傷和被俘。另有學者 認為有45000名印第安人和19000名白人在這段時期被殺,這一數字包括了雙方被殺害的婦女和兒童。其他的數據則從5000—50萬不等。但有一點不 用質疑的是雙方在戰爭中的野蠻暴行——印第安人自己的殘忍戰爭方式和美國人發動的摧毀式的軍事行動。
1779年,喬治華盛頓指示JohnSullivan少將攻打Iroquois人民時說:“(假如)將廢物(指印第安人)放到所有定居點附近,那麽整個國家將不僅僅是泛濫成災,而是被摧毀了。”在屠殺滅絕印第安人過程中,華盛頓還指示他的將軍說:“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毀前不要聽取任何和平的建議。”在1783年,華盛頓在把印第安人和狼的相互比較中他的這種反印第安人情緒暴露無疑:“兩者都是掠食的野獸,僅僅在形狀上不同。”華盛頓的滅絕政策在他的部隊一次又一次屠殺了印第安人以後得以實施。軍士們從Iroquois人的死屍上剝皮,“從臀部往下剝皮,這樣可以可以製作出高的或可以並腿而長的長統靴來。”在那場襲擊後幸存的印第安人將美國第一總統改名為“城鎮摧毀者”。大部分Senca人的城鎮都在5年時間內被滅絕。
曾積極參加和推動這種“殘酷地驅逐印第安人的行動”的“當時美國許多傑出的民主領袖”之一,就是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天賦人權說的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國第叁屆總統托馬斯 傑斐遜。美國1803年從拿破侖手中購買路易斯安那(即從密西西比河西岸到洛基山麓之間的廣大地區)以後,隨著疆土大步向西推進而大規模驅逐和屠殺印第安人的一係列事件,就是在傑斐遜的總統任內開始的。
1807年,托馬斯 傑裴遜指示他的戰爭部門,說道;“如果印第安人反抗美國人去獲取他們的土地,那麽,對印第安人的反抗就要用短柄斧頭反擊,”傑弗遜繼續道,“如果我們約束自己不去舉槍迎向這些部落,那麽在這些部落滅絕之前我們將不會安靜地躺下,或者被驅趕出密西西比河以外。”傑弗遜繼續道:“在戰爭中,他們也會殺死我們中的某些人,但我們會殺死他們全部!”美國人必須“追求滅絕印第安人或者將他們驅趕到我們不去的地方。”
1814年,美國詹姆斯 麥迪遜政府參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議會作出屠殺印第安人的獎勵規定,重新頒布。法令規定規定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不論男女老少甚至嬰兒)的頭蓋皮,美國政府將會發給獎金50---100美元(殺死12歲以下印第安人嬰幼兒和殺死女印第安人獎50美元,殺死12歲以上青壯年印第安人男子獎 100美元)。
19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特別是1864年後(美國內戰結束後),美國人根據林肯頒布的《宅地法》屠殺印第安人的活動達到高潮,許多印第安人村莊在一夜之間變成鬼域。在當地民兵的配合下,美國聯邦正規軍采取分進合擊等戰術,集中發起了1000多次不同規模的軍事行動,到 1890年代基本上完成了滅絕印第安人的作戰任務。
1862年,林肯總統下令絞死了38個明尼蘇達曼卡托地區的達可它人蘇語部落的38個酋長。這些被絞死的人大部分都是他們部落的神職人員和政治領袖。這些酋長之中沒有人犯過他們被美國政府所控告的罪行,林肯總統有意製造了美國曆史上最大規模的冤殺死刑。
美國內戰英雄,曾對美國叛亂的南方各州實行“三光政策”的聯邦軍威廉 謝爾曼將軍對此發表意見說:“如果我們今年多殺一點,那麽明年要殺的人就少了一點---反正他們都得殺掉,或將他們作為窮光蛋的品種保留下來.”
美國曆史學家在有關著作中敘述這段曆史時寫道:“美國向西、向南、向北叁個方麵猛烈推進時,不僅排擠了阻止它前進的國家,並且殘暴地粉碎了這些土地上原來的主人──印策安人──的反抗。這種殘酷地驅逐印第安人的行動是美國曆史上最可恥的汙點之一,而當時美國許多傑出的民主領袖也曾積極參加這種行動。”
如此長期軍事征剿、屠殺的結果是什麽呢?
據美國一些誠實、嚴謹的學者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依據史料重新做出的推算,當哥倫布1492年“發現”美洲新大陸時,在現在美國境內居住的印地安人總人口在3000萬至l億之間。到在20 世紀70年代,美國被迫分散聚在美國全國各窮鄉僻壤的“保留地”裏的印地安人總人口還剩下了多少呢?據美國官方統計,還不到80萬人。而國土麵積小得多的墨西哥還有1000多萬。
美國政府對本國貧困落後的弱勢族群進行種族滅絕,使美國政府一舉甩掉了本應承擔的沉重的包袱和責任,又能無償地征用他們的多達幾百萬平方公裏的地產和無以計數的自然資源,從而使美國毫無負擔地發展經濟。
令人遺憾的曆史事實是:處於萌芽狀態的美洲文明被毀滅,印第安人作為人類幾大人種之一,整體上被基本滅絕。
然而,印第安人的反抗遭到來自幾方麵的鎮壓和屠殺,美國軍隊不用說了,擁有鐵路沿線土地的白人移民也毫不猶豫地屠殺印第安人,以保衛“自己的土地”。與此同時,為了保證鐵路建設的進度,鐵路公司獲得授權,可以組建自己的“軍隊”,可以稱之為“保安”,也可以稱之為“私家軍隊”。與正規軍不同的是,這些“軍隊”不穿美軍軍裝,不領國家軍餉,一切費用由鐵路公司支付,目的就是替鐵路公司維護沿線的治安秩序。這些私家軍隊對印第安人的屠殺,一般是不會列入政府統計的。
不管上述哪一種屠殺行為,他們幾乎都把印第安人描述為殘暴的、野蠻的嗜血者,他們有時候還會展覽白人死亡者的屍體,以激起全體白人對印第安人的仇恨。至於被展覽的白人屍體,其慘不忍睹的狀態是否有造假的成分,已經被曆史湮沒了。因此,美國對於印第安人的方針大致可以分為幾個層次:凡是有任何不滿或反抗行為的,格殺勿論;凡是老老實實聽話不反抗的,遷到保留區圈養起來。
上述行為的背後,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印第安人的土地。雖然美國政府也曾經在與印第安人簽訂的其他條約中規定,沒有印第安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在印第安人土地上逗留或定居,但是,美國對於印第安人的違約處罰是嚴厲和加倍的,對於白人的違約,幾乎不管不顧,反而變相鼓勵。例如,在某個印第安人保護區發現有金礦,雖然金礦成色不高,但是白人立即蜂擁而入,並得到美國軍隊的保護。印第安人對“黃色的石頭”興趣不大,反抗也沒有絲毫作用。美國政府便強令印第安人將有金礦的土地“出售”,從此,這片土地上,印第安人不得再涉足。
除了針對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奪導致一係列屠殺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人或者說白人認為自己的文化是文明,而印第安人的文化是完全的野蠻落後。因此,在種族滅絕的同時,對殘留印第安人的文化清洗也極為徹底地進行。斯皮爾伯格擔任製片的《西部風雲》最後一集講到,19世紀末期,在印第安人中開始流行一種“鬼舞”,美國人認為這種“鬼舞”是野蠻的迷信,同時還是戰鬥之前鼓舞士氣的儀式等,總之,美國人認為這種“鬼舞”對美國有害,1881年下令禁止印第安人跳“鬼舞”,凡是不服從的都將受到嚴厲懲罰。
一般曆史學家都認為,北美印第安人的總數超過1000萬,到19世紀末期,隻剩下20多萬,怎麽辯護都難掩美國政府對待印第安人的野蠻滅絕行為。希特勒的集中營大約殺害了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猶太人,就毫無疑問地確定為種族滅絕,那麽,從印第安人殘留的人口數量上看,希特勒“隻殺了”三分之一猶太人,比例上比“殺”印第安人少多了。
北美最大的蘇族部落聯盟,到20世紀後期,隻剩下大約4萬人。2007年,拉科塔部落首領,向美國政府提出了一份申請,要求獨立建國,宣布以前同美國政府簽訂的協議無效,因為美國政府從來沒有遵守過曾經與印第安人簽訂的任何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