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例子, 同樣說明, (1) 民主體製需要言論自由(主要體現在你可以發表反主流觀點)(同意), (2) 法律需要反映民意. (問題是民意就一定正確嗎?主流就一定對嗎?)
你提出的問題依然是,
[當代的人可以偷子孫的東西]是少數人(也許他們自稱是精英, 也許他們確實是精英)的觀點? 還是大多數人的觀點?
(當然是大多數人的觀點, 倒是有少數人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提出不同意見,可惜淹沒在大眾的唾沫之中。 看看美國孩子還沒出生,5萬美元的債務已在等他了。那麽是誰花了那5萬美元?花那錢的人幾十年後兩腿一等死了一了百了,代價全落在子孫身上,你覺得公平麽?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麽會產生這種事?普世民主,當代人有選票,子孫還沒產生沒有選票。為了選票討好當代人,子孫的事who cares, 這算不算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