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屬於報複,有針對性,是私怨(當然有法律製裁)。 路霸是公害, 沒特定對象,誰都會遇上----屬於普遍的社會問題。

本帖於 2015-05-08 10:53:0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遍野無塵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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