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最後一段: “。。。關鍵是擴大百姓民權這第二步能不能再跨過去,如果這第二步也能再跨過去,中華民族複興將一片坦途。相反,如果跨不過去,中華民族的解體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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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和第二之間,應該有一個“力行法治”的過程,全國人民認識到法治的重要性後,才可以漸漸地擴大民權,這是一個艱巨的任務,也需要時間【至少二十年的精心貫徹!】
2. “如果跨不過去,中華民族的解體就不可避免。”
這句話大有問題。。。中華民族不是這麽容易解體的!!!
總的來說,這是一篇好文章! 我有話必須加進來:
所有跟帖:
• 樓主的帖子強調的是PRC(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的(P)人民性質,及人民當家作主。如果忽略這一條,那不就成了RC(中華民國)了嗎。 -mike56789- ♂ (0 bytes) () 02/19/2015 postreply 15:16:44
• 毛左的民權就是讓我掌權。老毛喊民主靠農民坐上金鑾殿三十年,農戶口是賤民。文革派掌權也有近十年吧,還是當老爺。 -ddti- ♀ (0 bytes) () 02/19/2015 postreply 16: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