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雲鬆曾將自己開創的一家科技公司以1千萬美元賣給香港首富李嘉誠家族,並利用另一個投資平台成立了新天域資本公司。” (紐約時報)
在中國,如果官員家族直接收錢收房,就算受賄,但如果像溫公子當年起家時那樣,先注冊一個公司,再以賣公司的方式收錢,則完全合法。
所以,是貪官還是清官,完全看手法是否高明。隻要手法夠高明,家族資產迅速暴增百億千億,都是正當所得。
溫家寶總理和李嘉誠
• 溫家飽是中國有文字曆史記錄以來的最大貪官,巨貪,遠遠超過和坤。 -NiceJing- ♂ (0 bytes) () 01/15/2015 postreply 10: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