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反憲法和政府就是叛國嗎”?怎麽改口成“領受外國資助,故意造成香港經濟損失和混亂”是叛國了?有準沒?話想好,想準了再說。

一個人是否犯有叛國罪,是法院說了算,還是某個議員說了算?您不是這個常識都沒有吧?勸你查查資料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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