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說他們的劣跡:
1. 把一個省級短跑運動員(同學, 體育很好) 撲倒在地, 為了搶手提式電腦.
2. 我家的車玻璃被砸很多次, 兩次for fun, 一次為了車內的 cd player. 每一次都有目擊者, 全是他們幹的, 白天.
3. 一個同學去洗衣店買東西, 車馬上被開走, 幾小時後, 警察在高速路邊找回. 他們開走的時候大笑, 就是for fun
4. 我幾次被他們的小孩要錢, 沒有任何名目, 就是要錢. 還有媽帶孩子要錢的, 說需要錢趕公車, 我給了.
這還算小事情, 如果黑人朝我衝過來, 我有槍, 我肯定開槍, 直到make sure他再也起不來. 對於入室搶劫的, 我會做同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