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習近平主席提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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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貪官隻要交出全部贓款,隻撤職,不查辦,賣官不在此例。有能力,巨大貢獻者,自首,退全部贓款後,可留職,或降職使用,像前鐵道部長。
 

這樣好處:減少反貪阻力,收效大。國家,人民得到一筆財富。
 


 

盡快建立遺產稅和贈與稅(1000萬以上)。限製貪欲。鼓勵子女自己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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