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上海公安民警不再佩槍巡邏。在老公安錢柏椿的回憶裏,“這是震動世界的大事”。
佩槍執勤一直從解放初期延續至1954年。“我告訴你,咱們中國1954年開始,警察沒有佩槍,這在世界上是一件震動的大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上海,警察沒有槍。”
談到警察不再佩槍的原因,錢柏椿說,實現放下佩槍確實有個過程,上海解放初期比較亂,因此警方仍佩槍執勤。不過時任上海市長的陳毅曾在福州路開大會,他當時就講:“過去,警察是警察人民,那是舊社會。現在,你們是人民警察!”
2014年4月20日,時隔60年後,上海巡邏民警再次佩槍上街巡邏執勤。對此,錢柏椿表示認同:“香港警察一直帶槍,美國也是,警察都是佩槍的。如果警察佩槍,不僅威懾力大幅提高,與犯罪分子的武力對抗等級也同樣提升。”
從1954年開始不再佩槍
1845年11月29日,清政府上海道台宮慕久在英國駐上海領事巴富爾的威逼下,用告示形式公布《上海租地章程》,規定將洋涇浜(今延安東路)以北,李家莊(今北京東路)以南之地,租與英人使用,自此有了英租界,以後又有了法租界,再後英租界發展為公共租界。
租界成立後,萬國商團、英國艦隊水兵與巡捕組成武裝力量。錢柏椿說,法租界內的警察力量是公董局,英租界是巡捕房,當時警察配有槍支。且租界裏不同人物 使用不同槍支,或不同口徑的同牌槍支。“當時的管理者作此安排也是出於槍支管控的需要——一旦發生槍擊案,現場的彈殼便能直接反映出槍支使用者的身份。” 上海工部局警察局這一對槍支的管理方式在解放後被沿用。
上海解放後,所有國民黨警察局及原租界槍支全部由人民公安機關接收,錢柏椿也因 此有機會接觸各類槍支。1951年8月1日,錢柏椿高中畢業,進入上海軍事管製委員會沒收反革命財產工作組工作,1953年又轉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財 務處財產科槍械股。負責上海市公安局武器接收、處理,公安局內部槍支的管理、供給和槍械修理。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 立。上海為中央直轄市。全市劃分為20個市區和10個郊區。錢柏椿告訴記者,當時市區有交通警察和便衣警察(刑事偵查破案),均帶槍執勤。原屬英租界的區 縣公安分局多用美國柯爾特手槍,口徑0.380英寸,折合公製約9mm,“老警察習慣叫它‘三八零馬牌’,因為槍身上有一匹前蹄躍起的馬而得名。”原屬法 租界(比如盧灣、常熟、徐匯等區)的公安分局,民警用赫斯脫·勃朗寧M1903型較多,口徑為9mm。而在上海的郊縣,當時沒有交通警察,民警使用點四五 柯爾特手槍,威力要大一點,口徑11.43mm。其他還有一些雜的槍,西班牙的友寧、狄蒙也有使用。除了原租界,還有一些槍械是從前“國民政府”軍警部門 收繳的,都很陳舊,但總體性能還不錯。
錢柏椿說,當時每個公安分局門口都有一個槍械室,有鐵窗的,交通警察上崗的時候要去登記拿槍,且 都有子彈。“還有一套規定,拉幾下(槍栓),確實槍膛裏沒有子彈了,彈夾上去。前麵還有一個箱子,放點黃沙,萬一子彈走火了,問題也不大。”工作完畢,等 到下崗,民警再把槍支還回去。
佩槍執勤一直從解放初期延續至1954年。“我告訴你,咱們中國1954年開始,警察沒有佩槍,這在世界上是一件震動的大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上海,警察沒有槍。”
談到警察不再佩槍的原因,錢柏椿說,實現放下佩槍確實有個過程,上海解放初期比較亂,因此警方仍佩槍執勤。不過時任上海市長的陳毅曾在福州路開大會,他當時就講:“過去,警察是警察人民,那是舊社會。現在,你們是人民警察!”
佩槍可大幅提高威懾力
2014年4月20日,時隔60年後,上海巡邏民警再次佩槍上街巡邏執勤。對此,錢柏椿表示認同:“香港警察一直帶槍,美國也是,警察都是佩槍的。”
談到佩槍,錢柏椿就談起了烈士盛玲發。盛鈴發生前是上海市公安局刑偵處二隊副隊長,雖然工作有別於此次佩槍的巡警,但是錢柏椿還是忍不住感慨,“如果他當時有槍,結果或許會有所不同”。
1989年7月28日,盛鈴發率偵查員前往南國酒家調查一起特大詐騙案,緝捕在逃案犯。在南國酒家二樓檢查可疑對象證件時,犯罪嫌疑人王強突然從包中抽 出一把尖刀向一名偵查員刺去。盛鈴發見狀一個箭步衝上去推開了偵查員,赤手空拳與王犯展開搏鬥,胸部被刺一刀。犯罪嫌疑人瘋狂揮舞手中利刃,並向樓下逃 竄。血流如注的盛鈴發不顧個人傷痛,用手捂住傷口,和戰友一起奮力追到樓下,將犯罪嫌疑人緊緊圍困。犯罪嫌疑人見無路可逃,畏罪自殺。盛鈴發因肺、肝動脈 被刺破,流血過多,當場壯烈犧牲。
錢柏椿說,如果警察佩槍,不僅威懾力大幅提高,與犯罪分子的武力對抗等級也同樣提升。
涉槍無小事管理須跟上
“外國人過去在租界的時候,對警察用槍要求非常高,對身體也有要求,過胖的是不能當警察的。工部局對槍支的管理,每一把槍都有編號,現場找到一枚彈頭,就知道是哪裏出事了。所以說,管理必須跟上。”這是錢柏椿最關心的問題。
以前在公安局行政處,擦槍走火事件都是他來處理。楊浦發現一條瘋狗,有一個民警帶槍去打狗,結果打了十幾發子彈。“為什麽呢?其實擊發沒有十幾發,他喜 歡打一發拉一下槍栓,但我們的槍是自動的。他拉一下打一槍,然後再拉一下,這樣一顆子彈就跳出去了。”還有當時寶山縣公安局訓練打靶,有個管理的人姓顧, 喜歡看人家打靶,但又害怕槍走火。有一次在打靶時請了縣總隊的教官來,後來槍卡殼了,教官把槍朝後進行處理,結果“啪”地子彈出來了,就打到了那個人的大 腿上。還有鬆江縣公安局,選擇在墳山上打靶,後來子彈彈殼打在墓碑上彈了回來,擦傷了打靶人的喉嚨。
過去,還發生過一件讓錢柏椿驚心動 魄的大事。有一次徐匯公安分局交通警打電話打到他這裏來,說馬路上有個小孩拿了一把槍在玩。“我叫民警把槍號報給我,他報了4個號碼給我,是柯爾特槍。我 們當時訂了一批槍,來的時候上麵就刻了號碼SMP(shanghaimunicipalpolice上海市工部警察局的簡稱),從No.1開始編號,我用 筆記本記錄。分局很快把號碼報給我,我馬上就查出來了,把我嚇得要死,是我倉庫裏的槍。我跟當時的處長報告,然後開車去徐匯處理。”等錢柏椿拿到槍,他發 現交通警把數字6跟8搞錯了,因為槍支過幾年就要拋光,數字有點模糊。
錢柏椿又回去查,發現槍是寶山縣公安分局的。隨後,他開車去了寶 山,找到管槍的人,問某某號的槍在哪裏。“他們說在長興島。我說你把長興島的所長找過來,才知道他把槍借給了農業局的領導,農業局的領導把槍帶回了家,最 後被小孩拿出去玩了。”錢柏椿說,這個故事發生在上世紀60年代,當時在槍支管理上有很多不規範的地方。
“佩槍是必要的,現在的問題關 鍵是訓練和嚴格管理。我們很多同誌,在靶場打的時候很好,但到了現場就不知道怎麽打了,所以說除了技術訓練,也需要心理訓練,沒有訓練好以前不要佩槍。在 管理上,則要強調紀律,佩槍以後身份就不一樣了,拿了槍要讓人放心的,不能借給別人或給小孩子玩,這些都要注意。”錢柏椿說,涉槍就和外事一樣——無小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