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5日
1. 把一切都推給毛,“都是毛的階級鬥爭和文革的犧牲品”。毛以前和以後,作惡的人,要誰負責?
2. 如果打死人的凶手,至今還沒有洗去手上的血跡,還逍遙於道德和法之外;漏網的“三種人”,至今沒有認何懺悔,反思文革有意義嗎?
3. 為何有無數的“逍遙派”,可以不聽毛教導,製造慘無人道的“慘案”?
4. 作惡的人,在任何時候都有,都是少數。不要拉著“全體”陪幫。
5.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人命關天”,“殺人償命”,任何朝代,任何國家,都是法。“文革特殊”,可不課重刑,但不受任何懲罰,天理何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