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西糾(北京紅衛兵西城區糾察隊)的組織者,他是否為西糾的血腥罪行道歉?並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不做,那麽他的道歉就是欺世盜名。 1966年8月,死在西糾刑訊室裏的,究竟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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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由毛,政府來承擔法律責任。 -sydneywil- 給 sydneywil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8/2013 postreply 17: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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