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農村土地說是歸集體所有, 但是集體既沒有賣的權利, 也沒有分的權利, 所以可以說是無主財產.

為什麽政府要征地? 征地之後, 這份無主財產就變成政府資產了.
為什麽農民抗拒低價征地? 農民本質上對土地隻有承租權, 沒有所有權. 一旦能乘機勒索政府一筆, 就相當於搶到一份無主財產.

所有的這一切都是幾十年前土改的後遺症, 如果當初將農村土地全部歸為國有, 或者歸為私有, 都不會有現在的矛盾. 

現在土地確權, 好像在往農民私有的方向走, 但是, 仍然政策不徹底, 將來還是有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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