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多的人說都是“個人出租住宅”,沒租出去,就可逃稅。

來源: xwu622 2013-03-06 06:46:2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所有跟帖: 

再加一條,逃稅者房產充公。 -墨遊- 給 墨遊 發送悄悄話 墨遊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6/2013 postreply 07:47:11

嚴格來講,不是“逃稅”,是“合法避稅”。 -xwu622- 給 xwu622 發送悄悄話 xwu622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6/2013 postreply 08: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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