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中國網】薄書記寧為"反革命",也不苟且偷生

來源: 英台 2013-02-17 22:16:5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789 bytes)

寧為"反革命",也不苟且偷生

2013-2-18 02:56| 發布者: 遠航一號| 查看: 1268| 評論: 18|原作者: 薄熙來|來自: 博訊網

摘要: 薄熙來的回答是,如果以貪汙受賄包庇等刑事罪名對他進行處罰,他不但不會接受,還會當庭舉報他人更加嚴重的違反黨紀國法的犯罪事實;如果以政治犯的名義對他進行處罰,如政治立場或政治路線錯誤,哪怕定他為反革命集團首犯,他也願意接受公開審判。

編注: 這則消息由網友zcbxl提供.

  

按:這是從民運網站,博訊轉摘下來的部分內容。


近日,博訊記者從有關方麵了解到,中共未來對薄熙來案的審判,將是一件頗為棘手的事情。原因是:薄熙來自從被雙規之後,沒有一次配合過中紀委的調查,凡是參與薄案專案組的人都吃過他的臉色。薄熙來提出的要求是,想談可以,但是你們這些人不配;要談,讓某某某找我來談。在此期間,薄熙來還因為極端暴怒引發一次腦幹出血,後經北京301醫院全力搶救脫險。
   
    中紀委將薄熙來案移交司法機關後,薄熙來拒絕在逮捕通知書上簽字,也不承認自己犯過任何罪行。據消息靈通人士講,有司法界的高官曾經單獨會見薄熙來,並告訴他,如果配合司法調查和庭審,他將受到寬大(刑期可在15年以內);如果不配合這一切,當局有可能做出對他極其不利的判決結果。薄熙來的回答是,如果以貪汙受賄包庇等刑事罪名對他進行處罰,他不但不會接受,還會當庭舉報他人更加嚴重的違反黨紀國法的犯罪事實;如果以政治犯的名義對他進行處罰,如政治立場或政治路線錯誤,哪怕定他為反革命集團首犯,他也願意接受公開審判。(記者按:薄熙來看來對中國的法律不是很熟悉——中國早在1997年就取消了反革命罪,代之以危害國家安全罪。)
   
    綜合記者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中共想徹底解決薄熙來的問題,不論是在兩會前還是在兩會後,麵臨最大的麻煩就是薄熙來的“不配合”。
   
    一個來自北京高層的消息源告訴記者:薄熙來如果不配合公開庭審,在庭審過程中一旦做出驚人舉止,比如當庭舉報比自己更高級別的中共領導人貪汙受賄徇私枉法甚至包養女人,那將出現嚴重的政治後果,即便庭審過程不被現場直播,隻是讓很少一部分人聽見,誰也無法承擔這樣的政治責任。換句話說,即便薄熙來當時答應條件,配合法庭調查和審判,憑他的性格,誰也無法擔保他真的會遵信守諾。
    因此,薄熙來案,最大的可能就是秘密審判。如果有人質疑為何不能公審,理由早已準備在那裏:該案涉及國家機密。 

(責任編輯:遠航一號)

http://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7590

 

所有跟帖: 

在現在的政治製度下,薄的政治生命已經結束。他再配合, -v5- 給 v5 發送悄悄話 v5 的博客首頁 (123 bytes) () 02/17/2013 postreply 22:41:11

中國的法製還停留在N百年前......比文革還不如.....文革被遊街,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118 bytes) () 02/17/2013 postreply 23:37:09

回複:那也太扯了。文革高帽上是批鬥者隨意給的罪名。遊街公審更是辱人的暴行。 -QinJin- 給 QinJi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02:07:10

[隨意]??? 你自己的隨意說法吧。 就是劉小奇被說成是[叛徒], 都是有審查報告, 由代表大會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91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14:44:12

回複:紅衛兵小將在各地抓去批鬥的都有程序的?當時是無政府狀態。 -QinJin- 給 QinJi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15:59:41

難道你為了[文明]到不辱人, 就要讓人[銷聲匿跡]? [遊街公審]是中國傳統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112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14:49:55

回複:薄不會[銷聲匿跡]。會走過場審判。我絕無為這製度辯護的意思,隻是怎麽樣也 -QinJin- 給 QinJin 發送悄悄話 (18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16:05:15

[走過場審判]比[遊街公審]的野蠻進步? 提醒一句, 在1978年之後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299 bytes) () 02/19/2013 postreply 17:24:39

對照江青. 1976年被抓, 1981才被判, 1991年自殺還是[被自殺].....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7/2013 postreply 23:44:24

相信黨中央給薄熙來的各條定罪,但應該公開審判,給薄熙來一個申辯的機會 -英台- 給 英台 發送悄悄話 英台 的博客首頁 (555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08:42:23

給薄熙來一個申辯的機會,鐵證如山的事實,是他變相殺人,鼓動全國唱紅歌,意識形態的錯誤。 -觀霞閣- 給 觀霞閣 發送悄悄話 觀霞閣 的博客首頁 (208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09:19:12

這就是中國封建教育出的法盲。。。。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336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15:02:19

薄熙來從來沒有說過他要再搞文革,憑什麽說人家要搞文革,唱唱革命歌曲就是搞文革,我們都唱過!都是要搞文革? -ouyanghui- 給 ouyanghui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19:23:25

沒有證實的[罪名], 就是無罪。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38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14:55:48

這容易,如法炮製,弄個替身,指定認罪,還會感謝中國司法秉公辦案。司法本身就是為資產階級服務的。 -mike56789- 給 mike56789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17:47:23

應該讓朱時茂頂替薄熙來, 上一個頂替穀開來的人又肥又胖,實在不像。 -ChinaNemo- 給 ChinaNemo 發送悄悄話 ChinaNemo 的博客首頁 (764 bytes) () 02/19/2013 postreply 0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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