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維平:薄熙來比“四人幫”的下場還慘
殺人罪證是關鍵。今年80多歲的原大連體育用品商場董事長於雲盛說,穀開來殺死她家的老朋友,英商海伍德,不是偶然的,她是為了保住薄熙來的權力,鋌而走險的,根據以前薄的思想性格和夫妻處事風格,薄熙來是謀殺主凶的可能性很大;另一見過薄的大連十五中學教師,同樣正值耄耋之年的王誌馨說,對他們這樣的政治夫婦來說,他老婆殺人,他不知道,誰能相信?這些了解薄熙來的大連人的觀點具有代表性,可供薄專案組人員參考。
但小心翼翼地查證此罪的中紀委人員隻相信證據,並追求真相,大連新聞界知情者說,穀開來歸案後態度不錯,不僅承認預謀殺人的事實,而且合盤托出薄熙來是主謀的內幕,當海伍德揚言要盡爆薄家貪腐醜聞後,薄瓜瓜把詳情告知父母,薄穀商量了對策,他們認為殺人滅口是最好的辦法,而讓王立軍直接參與,不如安排他利用公權力遮掩,這正是王局一度改變主意的原因,實際上是薄親自下令和指揮了這次謀殺行動,王立軍原以為薄會領情而擺平中紀委對自己在遼寧問題的調查,但他不是很了解薄熙來,薄向來不是一個夠朋友的人,王立軍隻有星夜狂奔,玉石俱焚,才能保命,而成都法院的判決書隻字不提王在鐵嶺的貪腐之事,不過是避嫌而已。毫無疑問,查證薄熙來預謀殺人比較困難,但一旦鐵證如山,他必將判死,不留後患,這也許正是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稿透露的要點。
與四人幫七點不同
新華社的報導說,日前,薄熙來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並采取強製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這簡短的文字含義深刻而微妙,值得解讀,我認為,第一,涉嫌犯罪,沒有說涉嫌“經濟犯罪”,已足以表明薄熙來不是一種罪,而是數罪並罰,不是輕罪,而是重罪,可能除了殺人,還有貪汙受賄,徇私枉法和顛覆國家政權,或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破壞國家文物,強奸,等等,這就是說,他有可能成為建國以來第一個被依法處決的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依據我對他的了解,他絕對是罪大惡極,按刑法應立即殺掉,但由於其多年操控的官媒謊言,他在民間有一些不明真相的追隨者,中共高層還存在一點擔憂,所以,已公布的貪腐數額必得縮水,但他的死黨利用釣魚島事件造勢和薄瓜瓜收買外媒造謠中傷黨內改革派的蠢行,又激怒了胡溫,使形勢有變,故依法懲處與刀下留人,兩種意見陷入僵局,簡言之,判死刑和判死緩,是薄熙來逃不過的結果。
有報導說,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律,批準逮捕(也即采取強製措施)、起訴的檢察院和審理的法院是同級的。根據新華社的這則消息,薄熙來案是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這既說明該案也要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也說明會送到同級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審判。如果薄熙來一案將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他可能是繼四人幫案之後,中共內部的又一次最高級別的審判,也是建國以來第二起由最高人民法院一審的案子。這一分析結論得到大連新聞界消息人士的認同。
在筆者看來,薄熙來的罪行,比四人幫要嚴重得多,首先,四人幫罪行重大,但沒有直接的預謀殺人的證據,薄穀殺死海伍德,毀屍滅跡,徇私枉法,是完全利用公權力進行的,並以廉潔奉公的美麗詞句作裝飾,遮斷了許多人的慧眼,也毀掉了政府的信譽,破壞了外商的投資環境;
其次,四人幫可以把罪行推到毛澤東身上,但薄熙來是始作俑者,在一個由穀開來,王立軍,張曉軍,郭維國,李陽,王鵬飛,王智等人組成的殺人貪腐集團裏,薄熙來是核心人物和主犯,無處推卸罪責,再巧言善辯也沒有用;
第三,從做案時間上看,薄在任重慶市委書記之後,從2007年至2012年,短短五年,就綁架了公檢法司,徹底地摧毀了鄧小平改革開放30年的本地成果,破壞了彭真多年倡建的司法體係,虛構了640個黑社會,搶奪民企上千億,造成了數以千計的冤假錯案,形成了極大的思想混亂,單就這一點,也使四人幫望塵莫及;
第四,四人幫有毛做後台,個個位高權重,但薄熙來才是一個偏於中國西南一隅的地方領導人,就把重慶搞得遍地是渣滓洞,把民企老板李俊逼出了國門,鬧得全世界沸沸揚揚,極大地挫傷了民企的積極性,造成了新的移民潮和資金外流潮,這對中國政治經濟都是致命的打擊,可以想像他陰謀得逞後,中國複辟文革,會是一種何等可怕的社會亂象;
第五,四人幫是思想僵化的理想主義者,他們所推行的是一種極左路線,本身基本上沒有經濟問題,而薄熙來從大連一直貪到重慶,單是其子與海伍德合作的一筆生意,其違約金就是1,200萬英鎊,可想而知,貪腐數額巨大;
第六,四人幫也曾插手軍隊,安排黨羽,陰謀兵變,但沒像薄熙來那樣直接搶奪民企財產,喂飽軍頭,進行利益交換;他和張海洋等人相勾結,顯些搞成“陳橋兵變”;
第七,四人幫攏絡文人,搞了梁效寫作組,大造政變輿論,但沒像薄熙來那樣毫不掩飾地收買全世界的媒體前往重慶造勢,並把政敵的所謂“黑材料”直接提供給境外媒體,與專案組討價還價,抹黑黨內的改革派,這一點使中南海高層人人自危,也促使他們痛下決心,徹底解決薄熙來的問題。
薄瓜瓜必須引渡回國
按理說,父母的案子,不應株連孩子,但薄家情況不同,從90年代中期開始,薄穀即把瓜瓜捧為掌上明珠,安排他伴隨巨額不義之財轉移,而赴新加坡和英美讀書,其目的是在中國準備“金正恩”,由重慶忽悠全國大學生代表的一段視頻,已足證薄熙來要搞世襲的野心,他想利用年輕人的單純幼稚,鼓動他們到大西北創業,消耗其青春年華和識別能力,自己的兒子卻留洋鍍金,暗中收買美國政要,為奪權做準備,現在,薄瓜瓜手裏的黑錢數額巨大,活動猖獗,手段陰險,已吸引了不少文人,以反腐的名義造謠報料,誤導輿論,針對中共黨內改革派,企圖攪亂習李接班格局,因為他們深知,胡溫為下一屆領導班子趟地雷,第五代領導人一旦開啟政改新裏程,薄熙來將永無翻身之地,所以,不論在經濟上,還是政治上考量,都應當將薄瓜瓜引渡回國。何況薄穀案件的細節直接涉及到他,至於是否可以免於刑事處分,需看其認罪態度和有關證據。
留下後患,追悔莫及
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決、裁定,為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案子都是一審終審的案子,建國以來,也隻有四人幫案一起。
依筆者之見,不論是最高法院直接受理,還是地方法院具體承辦,都應當依法治國,從重從快,果斷處置,因為中國處於社會矛盾雲集,體製轉型之際,又正值高層權力交接的關鍵點,薄已成為海內外希望中國動亂和分裂的領軍人物,一定會有人在時機成熟之時,利用他出牌發聲,隻要他翻身,中國就是“二次文革”,不僅血流成河,而且國土分裂,到了那時,穀開來就會翻供,把預謀殺人描述成遭人陷害,進而嫁禍於黨內改革派,因此,必不可少的司法程序要走,但切不可書生氣十足,最好在十八大之前,最遲在明年兩會前夕完結此案,為習李接班,開創政改新局掃除障礙,否則,退下來的胡溫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