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實際上指證了溫

來源: JXTiger 2012-10-29 13:04:2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76 bytes)
回答: 對段女士的困擾麻被填牙2012-10-29 07:34:29

美國網友

真的是越描越黑了。中國十幾億人,要找三個托拿身份證開人頭戶,結果一摸摸到總理的妻弟,再摸摸到總理的親弟,再摸摸到總理的親娘。額滴神,呢嗎這是什麽手氣啊?有這手氣還費勁開嘛公司,直接去買樂透得來。
更神地是摸到頭彩了還不知道,愣是把溫家老太君當成街頭賣白菜的給對付了。真是這種智商就是贏了樂透也得再輸回去對不?
再說就算你段小姐把溫家太君當賣菜的使,也得溫老太君相信你段小姐不是賣菜的對不?否則人憑什麽把身份證和親筆簽名的委托書交給你啊?
再說,從2000年到2004年段小姐至少也跟溫張氏作了4年多“朋友”了,就楞是對溫張氏的一堆血親姻親一概不知?難不成這溫張氏竟還是劉新傑轉世?
再說了,就算是找個街頭賣白菜的老太太來當人頭戶,你段小姐也得付人傭金吧?你總不能直接把人當雷鋒使了吧?
再說了,就算你段小姐要直接把人當雷鋒使,那溫家老太就真的聽話為你當活雷鋒了?快90了,老太太累不累啊?
再說了,就算人90歲溫老太君願意當這個活雷鋒,你小段就真敢接著?那如果哪天老太君一口氣沒上來咋辦?你難道去找人兒子說理去?
那個啥,總理啊,你娘留給你那1。2億美金遺產,其實是俺的。不好意思哈。。。OSCAR也沒這麽玩的吧?

說正經的,自欺欺人還不算最STUPID。真正越描越黑的是段小姐實際上指證了溫家購股沒有掏錢,是屬於吃幹股。換句話說,如果段的口供屬實,則溫家在2004年受賄的罪行就做實了。當然內幕交易罪還是沒得逃(這個另當別論,不展開說了)。
而且從法律上講溫家收了股票即使沒賣,也得依法按買入價繳所得稅的。所以溫家又多了一條逃稅罪。
至於說2008年在流言四起之後溫家又把持股轉給了段,即使沒有其它任何的利益補償(其實不可能),從法律上講也隻是畏罪掩蓋性質。就像小偷偷了銀行金庫後沒逃掉,聽到警笛大作就趕緊把錢給塞回去了。問題是你沒事跑別人金庫遛噠什麽?所以還是得進班房。
另外,段小姐如果真在2008年拿回了所有股權,則屬於當年的財產收入,理應按當時的市價繳納所得稅。所以段的逃稅罪也沒得躲了。

越描越黑,越黑越描。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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