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應該要求人大常委會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

可以仿照美國,政府官員,比如克林頓總統,出了醜聞,由國會指派特別調查員或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醜聞還不能說是違法。一旦調查發現有違法行為,則轉交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溫家寶自行聘請律師是可以的,這是個人法律行為。 作為政府首腦,他同時應該請求人大調查關於自己的醜聞,不光是為了澄清自己,更是對人民負責的政府行為。

所有跟帖: 

沒必要。 -還是沒筆名- 給 還是沒筆名 發送悄悄話 還是沒筆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2:13:39

老溫願意,組織上也不批。設身處地為曆屆常委想想,他們是自危呢?還是偷樂呢? -中號打狗棍- 給 中號打狗棍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3:42:37

進一步說,如果你是江澤民,你現在害怕不害怕?你就不擔心也有某個記者在盯著你? -中號打狗棍- 給 中號打狗棍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3:45:14

那麽溫總還有什麽出路呢? -白虎.唐- 給 白虎.唐 發送悄悄話 白虎.唐 的博客首頁 (144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5:05:41

此地無銀27美億 -商工農士- 給 商工農士 發送悄悄話 商工農士 的博客首頁 (561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7: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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