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釣魚島的曆史的幾個疑問(續一)

來源: AKB48 2012-10-04 06:15:4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480 bytes)
回答: 關於釣魚島的曆史的幾個疑問AKB482012-10-04 06:12:10

 

關於釣魚島的曆史的幾個疑問(二)

黎蝸藤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2ed3c301018c8g.html

 

第三:日本是如何占領釣魚島的?

提要:日本以什麽名義占領釣魚島?在中國看來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是指以台灣附屬島嶼的形式由《馬關條約》割讓,另一種是日本秘密“竊據”。可是這兩種說法都不成立。更有可能的另外兩種可能,第一種,是中國在1895年之前沒有把釣魚島看作中國的領土,第二種,中國“誤以為”釣魚島已經通過《馬關條約》割讓出去。這兩種可能都使中國在主權爭議中處於下風。

這個問題本來不是一個問題,在曆史上的事實是很清楚的。

1879年開始,日本開始對釣魚島有主權的意圖,於是就開始對釣魚島進行了勘探與調查。隨後,1884年,日本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了釣魚島,並在1894年到1933年之間在在釣魚島上開發漁業資源。在這一係列的過程中,中國都沒有作出任何反應。1894年,中日戰爭爆發,中國戰敗。在訂立《馬關條約》之前,日本聲稱釣魚島是無主地,把釣魚島納入日本的版圖之中。在這一係列事件期間,中國都沒有作出任何的反應。

現在對中國來說困難的是,在中國看來,釣魚島是以什麽名義被日本“吞並”的呢?

在中國專家中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釣魚島是通過《馬關條約》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割讓給日本的。比如鞠德源撰寫的《釣魚島正名》一書就是持這樣的觀點。

這種說法的好處是,根據《開羅宣言》,台灣需要交還中國。如果釣魚島是以台灣附屬島嶼的身份通過《馬關條約》割讓的話,那麽釣魚島自然也應該交還給中國。(我們暫且不考慮《開羅宣言》的法律地位的問題)

但是,這個說法有著致命的缺陷,首先,日本早在簽署《馬關條約》之前就已經從法律上吞並了釣魚島(這件事發生在1月,4月才簽署《馬關條約》)。這說明從日本的角度看來,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

其次,也是更加重要的是,在《馬關條約》中通過對割讓土地的範圍的經緯度規定和附屬地圖的形式確定了中國割讓給日本的具體領土範圍。

其次,也是更加重要的是,在《馬關條約》中通過對割讓土地的範圍的經緯度規定和附屬地圖的形式確定了中國割讓給日本的具體領土範圍。根據《交接台灣文據》:

“差全權大臣所定和約第二款中國永遠讓與日本之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並澎湖列島即在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二十三度起至北緯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之管理主權。”

釣魚島的位置在東經123.5度,北緯25.75度。無論東西還是南北都不在經緯度規定的界限。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釣魚島以“台灣附屬島嶼”的名義為《馬關條約》所包含。可是在《馬關條約》的附屬地圖上卻明確指出割讓的範圍並沒有包括釣魚島。這表明,中日雙方所同意的《馬關條約》中,都沒有把釣魚島包括入中國割地的範圍之內。

馬關條約附圖

鞠德源辯稱“事實上當年訂約之際,中日雙方都曾參經考過英國1877年出版的《中國東海沿海自香港至遼東灣海圖》,自然都清楚”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一款必定包括“台灣全島的附屬島嶼東北諸島”,而“東北諸島”則必定包括花瓶嶼、棉花嶼、彭嘉山、釣魚嶼、橄欖山、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嶼,絕不存在任何遺漏或例外。所以,日本外務省的“基本見解”硬說《馬關條約》第二條清國割讓給日本的台灣及澎湖列島內不包括“該島”即“釣魚島列嶼”是屬於自欺欺人的謊言。”

鞠德源先生或許對國際法不熟悉,在條約上白紙黑字寫的條文以及條約的正式附圖,乃是比參考過什麽地圖(還不一定是真的,隻是鞠先生自己的猜想)有力得多的證據。什麽“自然都清楚”,“絕不存在任何遺漏或例外”才是真正屬於自欺欺人的臆想。

由此可知,釣魚島並不是通過《馬關條約》割讓的。

於是,這又催生了第二種說法,這就是日本是“竊取”了釣魚島。比如吳輝的《從國際法論中日釣魚島爭端及其解決前景》中就說:“日本是以1895年1月14日的內閣決議形式將釣魚島等島嶼編入本國版圖的。事先既沒有作占領宣告,事後也沒有通知中國或明文寫入條約,因而整個占領過程具有明顯的竊占特征”。

這種所謂“竊占”就是指日本占領了釣魚島,但是中國不知道,所以中國認為在這期間,釣魚島一直是自己的領土。這種說法是有明顯缺陷的。

首先,日本占領釣魚島並不是像中國在南海“地圖開疆”一樣,僅僅止於口頭上的,而是有實際的治理和開發。最具有說服力的一點就是,日本政府在1896年8月,以免除使用費,限期30年為條件,把釣魚島和黃尾嶼租借給古賀辰四郎。1826年後改以收取租金的形式續約。古賀辰四郎家族在1894年到1833年,長達40年的時間內,一直在釣魚島上從事漁業開發的工作,建造了碼頭、工廠、宿舍等建築物和種植了一係列農作物。

如果中國在這40年間認為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有過哪怕一次對釣魚島行使過主權,那麽中國就應該知道日本在釣魚島上的活動,也應該加以製止,至少應該提出抗議。正如1903年大清政府對日本人在東沙群島開發提出抗議一樣。可是,中國政府沒有找到哪怕一個證據證明這一點。

其次,中國政府其實是知道日本占領了釣魚島。這在1920年,中國外交官員寫給衝繩縣政府的感謝狀中可以知道。

“感謝狀:中華民國八年冬,福建省惠安縣漁民郭合順等三十一人,遭風遇難,漂泊至日本帝國衝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內和洋島,承日本帝國八重山郡石垣村雇玉代勢孫伴君熱心救護,使得生還故國,洵屬救災恤鄰,當仁不讓,深堪感佩。特贈斯狀,以表謝忱。中華民國駐長崎領事馮冕(華駐長崎領事印),中華民國九年五月二十日 (中華民國駐長崎領事印)。”

這封感謝狀的另一個爭議點是釣魚島是否屬於台灣的問題,這裏先按下不表,單從這個感謝狀看,中國知道釣魚島被日本所占領乃是不爭的事實。既然中國政府知道了這一點,卻又不去抗議,這就很難令人信服,日本“竊取”了釣魚島。

第三,中國在二戰之前的大部分(如果不是所有)地圖上都沒有把釣魚島視為中國的領土(這些圖以後有空再貼)。新中國成立之後,曾經有一幅大陸出版的地圖以“尖閣列島”稱呼釣魚島。這被日本方麵認為是新中國當時承認釣魚島是日本一部分的證據。中方的辯解是,這幅地圖是參考了二戰勝利前的《申報》所發行的舊地圖,因此名字不準可以理解雲雲。但這正好表明了,中國其實並非不知道釣魚島在當時被日本所占據。

因此,所謂日本“竊占”了釣魚島的說法也是不成立的。

那麽,怎麽解釋從1895年到二戰結束前中國對釣魚島不聞不問的態度呢?我認為隻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中國當時根本沒有把釣魚島視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所以日本占了就占了,和中國沒有關係。

第二種可能,中國在《馬關條約》之前把釣魚島視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是由於談判人員及決策者的失誤,誤以為在《馬關條約》中釣魚島已經被割讓給日本了,所以以後就一直稀裏糊塗地將錯就錯了。

第二種可能看似有道理,但是也經不起推敲,疑點就是二戰後到1972年之前中國對釣魚島態度的異乎尋常的冷漠。我將在以後的文章中討論這一點。

 

 

第四,釣魚島是不是台灣的附屬島嶼

 

提要:釣魚島是不是台灣附屬島嶼的問題關係到《開羅宣言》和《舊金山和約》等日本戰後的安排中是否把釣魚島作為台灣的一部分歸還中國的問題。所謂附屬島嶼,是指行政關係而言。在1895年日本占領釣魚島之前,中國並沒有把釣魚島正式劃入台灣的行政區域。1895年到1945年之間的日治時期,釣魚島在行政上屬於衝繩縣管理,不屬於台灣。這期間,中國除了沒有把釣魚島視為中國的領土外,也沒有認為釣魚島是日本台灣政府的一部分,而是視為衝繩政府的一部分。所以在1895年之前,釣魚島是否台灣的附屬島嶼沒有明確的依據,1895年到1945年之間,釣魚島並不是台灣管轄的一部分。

 

 

我們上麵說過,釣魚島並不是日本通過《馬關條約》以附屬島嶼的形式占據的。但是釣魚島是不是台灣附屬島嶼的問題,還在以後的爭議中占據重要的地位。因為即便釣魚島不是通過台灣附屬島嶼的名義占據的,但是在法理上卻有可能被中國以台灣附屬島嶼的名義從日本手中要回來。

這裏牽涉到兩個重要的文件,第一個是《開羅宣言》,其中列明了台灣是日本歸還中國的領土(注:《開羅宣言》的法律地位有爭議,我在這裏先假設其法律地位得到肯定)。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及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部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開羅宣言》沒有正式的中文版本,這裏是通行的中文譯本)。

第二個是,《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平條約》。《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盡管中國政府沒有簽訂《舊金山和約》,但是在隨後國民政府和日本簽訂的《中日和約》中承認了《舊金山和約》的第二條內容。

從這幾個法律文件中,一般承認,台灣和澎湖列島都屬於日本歸還中國的領土之列。盡管沒有明言,但是一般認為台灣的附屬島嶼也在歸還範圍之內(注,台灣法定地位未定論者認為台灣並沒有歸還中國,這裏先不考慮這個問題)。

所以,即便釣魚島沒有通過台灣附屬島嶼的形式割讓給日本,中國也可能以釣魚島實際為台灣附屬島嶼的論點從法律上證明釣魚島的地位。

這裏我們就要研究一下,究竟有沒有證據證明釣魚島是台灣附屬島嶼。附屬島嶼有兩個概念,一個是地理上的概念,一個是行政上的概念。我們現在談論的顯然是第二種。

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的問題。第一,在日本占領釣魚島之前,釣魚島是不是台灣的附屬島嶼。第二,在日本占領釣魚島之後,日本有沒有把釣魚島視為台灣的附屬島嶼。第三,在日本占領釣魚島之後,中國有沒有把釣魚島視為台灣的附屬島嶼。

第一個問題,1895年之前,釣魚島在行政上是不是台灣的附屬島嶼?

在《甲午戰前釣魚列嶼歸屬考》中,能夠用於這個論點的證據隻有一個,就是黃叔璥《台海使搓錄》在其《武備誌》一篇中,作者詳細介紹了從北到南介紹台灣各個地區的駐軍情況之後,當介紹完最南部的鳳山之後,作者加上一句:

“山後大洋北,有山名釣魚台,可泊大船十餘”

因此,中國方麵認為,這表明了釣魚島是台灣的一部分。

有人質疑釣魚台並不是指釣魚島,因為這個“山”到底指什麽並不清晰。這個“山”可以指台灣,但也有可能是指前文剛剛出現過的鳳山。鳳山在台灣東南,如果這裏的山指的是鳳山的話,那麽釣魚台就不一定是釣魚島了。另外一點就是,這裏描述的各個位置,按照從北到南的順序,在介紹完最南的鳳山之後,突然跳回北麵說釣魚島,邏輯上也有點奇怪。

《台海使搓錄》的這一整段話在多本台灣的曆史地理書籍中都有引用,這些書籍包括範威《重修台灣府誌》,餘文儀《續修台灣府誌》和李元春編輯的《台灣誌略》。這也被中國政府作為論據之一。

如果我們看一下這三本書,我們就知道實際上的情況是這樣的。首先,這句話並不出現在描述台灣轄境的“封域”部分出現,而是在“武備”的部分出現。其次,即便在武備部分,這句話也沒有在正文之中出現,隻是以“附考”的形式記載。這些“附考”所說明的是一些曆史上記載,而不是當時的情況。最後,在這些書所附錄的台灣地圖中,也從來沒有出現過釣魚台這個島嶼。

這意味著,即便這句話的釣魚台是指釣魚島,這些書籍的記載也有以下一些問題。第一,釣魚島並不是台灣府的正式轄區。第二,在這些書籍成書的年代,釣魚島也並不是在當時的台灣武備區域之內。“附考”充其量說明釣魚島“曾經”在台灣武備區域之內。我上麵已經論證過,在明朝時期,中國也曾把並不屬於中國的土地列入武備區域。所以列入武備區並不等於在行政上有從屬關係。

如果我們多看幾本中國官方地理書籍,我們會發覺釣魚島與台灣的關係更為薄弱。比如最正式的官方地理書《大清一統誌》中,釣魚島就不在台灣的範圍之中(這本書中根本沒有記錄釣魚島)。

在甲午戰爭前中國出版的台灣地圖中,也沒有把釣魚島畫在台灣版圖之內。

1878年的《全臺前後山輿圖》是一本由台灣兵備道夏獻綸審定的全台地圖,其中並沒有包括釣魚島。

1892-臺灣地輿全圖-1

1892年刊行的《臺灣地輿全圖》,當中也沒有釣魚島。

1892-臺灣地輿全圖

請注意,這些圖幅中,不僅僅是在地圖中沒有標注釣魚島,而是這些地圖根本沒有覆蓋釣魚島所在的位置。

綜上所述,在日占之前,並沒有過硬的證據表明釣魚島在行政上是台灣的附屬島嶼。

第二個問題,日本占領釣魚島之後,有沒有把釣魚島視為台灣的一部分?

答案同樣是沒有。

我們先看看日本界定台灣的範圍:

在1899年台灣總督府民政部發行的台灣總督府第一統計書中把彭佳嶼列為台灣極北。而釣魚島位置比彭佳嶼更北。1944年台灣府出版的第四十六統計書,台灣極北仍然是彭佳嶼。同一本書中,宜蘭縣屬島中沒有釣魚島(台灣方麵認為,釣魚島屬於宜蘭縣)。

相反,卻有衝繩縣管治釣魚島的證據,這裏列舉幾條:

1902年12月,衝繩縣臨時土地整理事務局對釣魚島群島實施實地測量。1931年,衝繩營林署對釣魚島進行測量。1940年,大日本航空內台航線阿蘇號迫降釣魚島,八重山警署救出13人。

這裏必須強調,日治時期眾多的衝繩地圖也不包括釣魚島(隻有少數幾本包括)。釣魚島的地位也並非十分明確。但是衝繩縣對釣魚島有過實質性治理的行動乃屬實。

中國能夠聲稱的唯一一項證據是在1941年東京法院在處理台北州和衝繩縣關於“釣魚島附近海域”的漁權之爭時,把釣魚島判給了台北州。這個判例有疑問,首先,這個判決不是有關釣魚島,而是附近的海域,其次有人說實際上發生漁業糾紛的地點並不是釣魚島附近,而是石桓島附近的海域,第三,判決中也沒有把釣魚島判給台北州,隻是把爭議海域認為是公海,無論台北和衝繩的漁民都可以往該處打漁。真實情況如何,有賴其他大牛認證。

綜上所論,在日治期間,釣魚島租借給古賀辰四郎,在行政上沒有明確的劃分,但是在實際上,衝繩縣而不是台灣承擔了管治釣魚島的任務。

第三個問題,中國在1895年到1945年之間有沒有把釣魚島視為台灣的附屬島嶼呢?

答案仍然是沒有。

這裏的證據有兩個,首先還是上麵提過的1920年中國外交官員寫給衝繩縣政府的感謝狀中。

“感謝狀:中華民國八年冬,福建省惠安縣漁民郭合順等三十一人,遭風遇難,漂泊至日本帝國衝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內和洋島,承日本帝國八重山郡石垣村雇玉代勢孫伴君熱心救護,使得生還故國,洵屬救災恤鄰,當仁不讓,深堪感佩。特贈斯狀,以表謝忱。中華民國駐長崎領事馮冕(華駐長崎領事印),中華民國九年五月二十日 (中華民國駐長崎領事印)。”

這裏說明中國認為釣魚島屬於衝繩縣。

其次是中國出版的地圖,在1895年到1945年的台灣地圖中(這類地圖多不勝數,有機會再貼),絕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沒有包括釣魚島。比如在1945年1月發行的這張台灣地圖。

1945.01 台灣

 

所以綜合各種證據來看,支持釣魚島屬於台灣附屬島嶼的證據還是比較薄弱。如果擺上國際法庭,中國很難在這一點上說服法官。

 

所有跟帖: 

關於釣魚島的曆史的幾個疑問(續二) -AKB48- 給 AKB48 發送悄悄話 (25430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06:23:09

關於釣魚島的曆史的幾個疑問(續三) -AKB48- 給 AKB48 發送悄悄話 (2546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06:27:12

我希望釣魚島是中國的。看了許多分析,覺得還是日本的。愛國歸愛國。做人還是要誠實 -洪常紫- 給 洪常紫 發送悄悄話 洪常紫 的博客首頁 (63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06:26:57

哈哈,我怎麽看都認為是美國的,可別人就是不要。 -boxhead- 給 boxhead 發送悄悄話 boxhead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06:38:03

也許。可就不是中國的。土共把廣大人民給蒙了。 -洪常紫- 給 洪常紫 發送悄悄話 洪常紫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06:40:32

假如說中華民國政府還僅僅是默認了釣魚島不屬於中國;那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幹脆是承認了 -AKB48- 給 AKB48 發送悄悄話 (249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06:39:52

尖閣諸島 is 釣魚島 ? -ily- 給 ily 發送悄悄話 il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08:52:25

作人要誠實,不能老是上下顛倒,讓出口幹進口的活兒。 -想想再說- 給 想想再說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1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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