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案下周開庭,據說罪名為「叛逃罪」而非「叛國罪」。圖為王立軍擔任重慶市警察局長的檔案照。

來源: 228 2012-08-19 15:43:3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170 bytes)
回答: 再談薄熙來王立軍事件:中國在進步!廬山2012-08-19 15:00:00

來源:世界日報



王立軍案下周開庭,據說罪名為「叛逃罪」而非「叛國罪」。圖為王立軍擔任重慶市警察局長的檔案照。(美聯社)



2009年8月薄熙來(前中)和王立軍(前右三)黃奇帆(前右五)視察重慶壁山縣公安單位。(取材自網路)

盡管上周曾兩度傳出前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王立軍「叛國案」已在四川成都秘密審理,但海外中文網「博訊」18日報導,王立軍案將於下周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秘密開庭審理,罪名也不是之前人們猜測的「叛國」,而是「叛逃」。

「德國之聲」引述專家指出,如果王立軍未被以「叛國罪」受到嚴懲,說明他當時很可能是「奉命行事,而且已成功執行」。

「博訊」報導,王立軍此次成都受審,罪名是「叛逃罪」而不是「背叛國家罪」。根據刑法第109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該條文解釋的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擔任重要職務的人叛逃的,攜帶國家秘密叛逃的,叛逃後發表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言論等等。根據王立軍私闖美國領事館的情況,應屬於情節嚴重,因為王立軍不僅是「擔任重要職務的人」,而且還有已被安全部門掌握的在美國領事館遞給他的避難申請表上簽字的細節。如果他真的在叛逃過程中攜帶了國家秘密,即便他再有重大立功表現,都有可能被終身監禁以上。

據分析,王立軍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且刑期至少在十年以上。這已是中共高層對他格外開恩。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曾否認王立軍案已秘密審理。英國諾丁漢大學教授、中國政策研究所主任曾銳生(Steve Tsang)對「每日電訊報」指出,「王立軍案比穀開來案有趣得多。此案開庭,當局將會更加謹慎,更加嚴格控製」。他說,「從王立軍受到怎樣的對待,我們可以感覺到他的所作所為是否奉命行事。事實上,叛黨比叛國更加嚴重。在中共的曆史上,叛黨者往往受到比敵人更加嚴酷的懲罰」。

「博訊」指出,王立軍的家屬在兩周前為他聘請了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瀋陽分所律師王蘊彩為他辯護。知情人說,作為律師的王蘊彩與王立軍一家已保持多年的朋友關係。

報導說,王蘊彩此次作為王立軍的律師,已和成都中院的領導有過多次接觸,並已簽訂律師保密協議,接受法院的所有要求和規定,不接受記者采訪,不向任何人透露消息,包括開庭時間和地點等,都得守口如瓶。遼寧省的司法當局和律師協會領導也找她談話,要求她站在政治高度與黨中央保持一致,配合法庭工作,除不得接受媒體采訪,不得泄密外,還要對有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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