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強烈質問:欺負完女兒又欺負母親
* 發表於:2012-08-07 20:28:24
* 作者:恩有意思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阿依努爾 劉良恒)在11歲的女兒被人強奸、被逼賣淫之後,湖南永州母親唐慧被勞動教養1年6個月,史稱“最牛勞教”。e哥要問,欺負完女兒,欺負母親,你怎能這樣對待你的人民?
舉報和上訪都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一位悲痛欲絕的母親要維護女兒的權利,需要經曆長期多次“無理取鬧”和“上級特批”,才能讓司法機關啟動司法程序;但以“擾亂公務秩序”被勞教,快得能趕上火箭上天。背後暴露出的當地粗魯橫蠻的執政思維令人警醒。
新華社強烈質問:欺負完女兒又欺負母親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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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刻釋放母親 2,除主犯二人維持原判死刑外,那兩死緩得要轉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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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2 postreply
09: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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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勞教”可更好保護母親免受黑幫暗殺?若是,那還得擺個更好設計,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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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2 postreply
09: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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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按照法律程序完成,不按照法律程序的判決是非法的。回複:1,立刻釋放母親 2,除主犯二人維持原判死刑外,那兩死緩得要轉為死刑
-先想一想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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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2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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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公安派出所權力太大,其能夠作為第一判斷/過慮某案件是否立案、可決定某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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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2 postreply
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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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同意, 依法辦事。
-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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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2 postreply
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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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如此,對未成年人人犯罪,凡參與案件者死刑。包庇者重判。問題是否真的 司法無權威,可怕啊。
-相當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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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2 postreply
13: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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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嫖宿幼女罪",所有的嫖客都要按"強奸幼女罪"判刑。
-xwu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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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2 postreply
14: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