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案
2009年,中國重慶市黑社會性質團夥主要嫌疑人龔剛模被起訴,原辯護律師為李莊。當地檢察院懷疑李莊唆使嫌疑人及證人偽造證據,令嫌疑人謊稱被警方刑訊逼供。檢察院隨後以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等罪名對其提起公訴。這一刑事案件被稱為李莊偽證案,俗稱李莊案。該案被中國諸多媒體所報道,其關於法治、司法獨立和程序正義、律師職業道德和人身權利、金錢利益和腐敗、媒體“通稿”及更多內幕的爭議,在社會上,特別是中國法律界引起了諸多討論。
該案於2009年末2010年初進行了一審和二審,李莊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1年4月進行了李莊遺漏罪行的審理,但最後因證據存疑,檢方撤訴。李莊於2011年6月11日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