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是強製,雖然人民需要強製來保護,但是強製是毒,應該隻讓有德才的人操作。

但是民主普選就偏偏要讓全民來操作。民主普選的話,誰來監督民眾,不讓民眾胡作胡為,要求壞政策、投票給要施行壞政策的候選人?結果是越對媒體有魅力、越懂得用政府借貸透支來收買人心的誤國政客得選。

我並沒有說49%就是明智清廉,我是說比較明智清廉,比較啊!另外,我也並沒有說51%就是愚昧貪婪,我是說比較愚昧貪婪,也是比較啊!每次普選都是比較壞的、向往更懂得用政府借貸透支來收買人心的政客壓倒比較不壞的(不一定是好的)政客,國家便必然每況愈下、越來越糟了。

少數人,即黨,“統治”多數人,如果是在黨保持純潔性、任人唯賢的條件下,並不屬於“權利”,而是屬於“責任”。操作政府的強製權力時,如果操作者是純潔的話,需要公正、大公無私、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話,是毫無“權利”可言的。操作者享受的唯一“權利”就是人民對他的尊敬及自己良心責問是否盡了才華做了有用的事情時的安然和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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