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是必須的,是糾正扭曲的“中華暴力文華”。

來源: boxhead 2011-06-09 09:13: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48 bytes)

廢除死刑是必須的,是糾正扭曲的“中華暴力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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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殺人償命”是沒有什麽社會作用。很多的殺人,都是一時衝動。

死刑對威懾犯罪的作用幾乎為零,因為利益驅使的犯罪才是殺人的真正動力。
而不健全的社會製度,才是我們要改進的:比如說,楊佳的殺警,
就是警察對普通公民權利不尊重,沒有完善的行政司法係統,警察還用專政者自居。

藥家鑫的殺人,也是駕駛交通法規不完善,沒有建立全社會的意外傷害保險製度,
和司法完善的索賠。

2。從尊重生命的角度看,懲罰犯罪人的身體,並不能維護正義,不過是原始野蠻
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司法,是落後的。
因為,殺死罪犯本人,也不能讓受害者生還。

所謂的“正義”隻是個道德範疇的群體思維而已。

3。死刑,其實也是用威脅的辦法,讓全社會的普通人心靈上受到震撼,
對普通的守法公民是不公平的。
讓社會的官僚階層就可以用處決犯人的辦法簡單平息社會的輿論,
而把改善製度的職能敷衍。

用犯罪的辦法懲罰犯罪,用殺害生命的辦法來維護生命的權利,
邏輯上就是矛盾的。

4。長遠來看,死刑的長期使用,會對全社會產生非常負麵的影響,
那就是“敵人意識”的形成,暴力文化的根就會繼續生長。

對於政治犯的死刑,還會對民主製度的建立形成巨大的障礙,
“殺人就滅了口”,反對派的意見就永遠消失了。
斬草除根,其實就是暴力專製的特征。

民主自由從人權開始,人權從廢除死刑開始。

藥家鑫罪大惡極,但非要“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一個靠殺人來平息憤怒的民族文化,是暴力野蠻的殘餘,
離現代文明的人權還遠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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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是必須的,是糾正扭曲的“中華暴力文華”(續) -boxhead- 給 boxhead 發送悄悄話 boxhead 的博客首頁 (807 bytes) () 06/09/2011 postreply 10: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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