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說:“納稅是任何一個國家公民的義務,同時享受由此帶來的權益和國家提供的公共產品。”這是共產黨的宣傳,是對納稅人權利的曲解。對於民主國家來說,國家是人民的,人民組織政府管理自己。政府的正常運作需要經費,因此人民需要納稅。在這裏納稅和對國家的管理的權力是不可分的。任何一個納稅人都能反對(或讚同)政府的決定,但任何一個納稅人都隻是億萬納稅人中的一個而已。所以一個納稅人的意見不能起決定作用。民主製度的關鍵在於,如果納稅人有不同的意見,有一個行而有效的手段來表達,如果有足夠的納稅人表達相同的異見,該手段就能左右政府的言行。當然,民主的內容遠不止這些。但文中對茅先生“以納稅人為由來反對”反駁的理由頗顯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