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烏有網的這篇報道,我又重溫了張春橋的名著“論資產階級法權”一文,對這幾個“德高望重”的老幹部提如下幾點建議:
1。取消所謂“離休”製度。不工作了,憑什麽拿全薪?還一再加薪?應比照所在城市的農民工平均工資,取其60%,以接近工農生活水平。
2。年歲已高,已近死亡。實不宜占據95%以上全國醫療資源。應按全國農民醫療水準,超出者一律自付。
3。老幹部已不工作,北京人口大多。應全數遷往延安,住窯洞。以真正貼近毛主席的精神。
4。鑒於公車私用問題嚴重。老幹部不宜配備公車和司機。外出一律打的或步行。
5。遺產和庇廕製度是資產階級法權之核心。必須破除。老幹部有子女在外國留學或外資公司任職者,一律召回中國,授於“五條杠”。分配至新建之山西大寨大隊任隊長,帶領公社社員戰天鬥地,實行共產主義。
如若自身不能實行,又一味高唱左調。則我要以毛主席之紅歌嗬斥之:“土豆燒熟了,再加牛肉。不須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