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你的“南京徐老太事件始末”描述看,彭宇確實有點熱情過分,她親屬來了

她親屬來了,他為何還要跟著去醫院?還墊付醫藥費?這個在哪個國家都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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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 是要證據的. 熱情過分可以構成證據嗎?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139 bytes) () 04/19/2011 postreply 16: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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