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張行因為滿足了貼上來的女歌迷,被判流氓罪,服了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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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流氓罪”,這個罪名已經取消了。流氓罪是過去刑法中著名的“口袋罪”。 -識途老馬甲- 給 識途老馬甲 發送悄悄話 (344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07:47:08

請多講。我愛聽。謝。 -舞女- 給 舞女 發送悄悄話 舞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07:48:45

樓上說的老肖就是流氓罪^-^ -外鄉人- 給 外鄉人 發送悄悄話 外鄉人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07:56:36

老肖?XCG? -烏龜大師- 給 烏龜大師 發送悄悄話 烏龜大師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07:59:21

然也 -外鄉人- 給 外鄉人 發送悄悄話 外鄉人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08:03:45

不全然是“司法不健全”, -烏龜大師- 給 烏龜大師 發送悄悄話 烏龜大師 的博客首頁 (62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08:02:03

該女歌迷是不是張什麽,後來也混跡娛樂圈?還有老外男友還拍火熱寫真集。 -舞女- 給 舞女 發送悄悄話 舞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07: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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