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發展和國家的強大,與民主法製是兩個概念,非互為充要條件。
希特勒德國的強大,與民主法製沒有關係。菲律賓、印度的波瀾不驚,與民主法製關聯度也不大。
另外,民主了並不等於就社會自然就法製化了,民主和法製也並不互為充要條件。
民主並不能天經地義地帶來繁榮,法製也並不能保證民主。
上層建築依賴於經濟基礎,可能上層建築更依賴與被上層建築所涵蓋的人的宗教、文化、風俗習慣、生活方式吧。西方的民主思想、法製體係,在以西歐人為主體的國家都很成功,但在其他的國家地區普及,確產生了無數的變異,結果迥然不同,這已明確表明普世價值的非普適性。
治理國家,沒有一種標準模板。
民主、法製是好東西,能不能真正的想西歐一樣,讓這好東西在其他地區產生好結果,除劉小波外,誰也不敢打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