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他應該弘揚憲法中已經規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

現在他不務正業,要在法律中加入,什麽叫低俗,什麽叫庸俗,什麽叫媚俗的詞條。大家還要學習他這種不務正業的精神。

所有跟帖: 

???哪條法律? -richard_hz- 給 richard_hz 發送悄悄話 richard_hz 的博客首頁 (41 bytes) () 08/11/2010 postreply 04:57:1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