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他應該弘揚憲法中已經規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
來源:
又黃又暴力
於
2010-08-11 04: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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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他不務正業,要在法律中加入,什麽叫低俗,什麽叫庸俗,什麽叫媚俗的詞條。大家還要學習他這種不務正業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