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同意第三點,所以有"三年教訓"之說。當然三年是遠遠不夠的

完全不同意第一點,所有國家的法律都是由極少數人製定的。真中絕大多數也是由少數人決定是否批準實施,隻在極其偶然的情況下由全民投票通過。
部分不同意第二點,法製體係不可能是一夜之間完成的。法律的可操作性隻有在執行的過程中逐步完善,當今世界上任一法製國家無一例外地都經曆過這一過程,而且仍在無善之中。關鍵是統洽者有無運用法製去管理國家的強烈願望和史命感。
中國的老百姓對法律的抗拒僅僅是不習慣而已,當體會到法製的好處後會很快就會喜歡的。中國施行法製的最大阻力肯定會出現在統價層之中,那些一言九鼎慣了的官員們如何受得了這等約束?而且官位越高所感受到的限製就越大。
就看最高層是否有足夠的決心和氣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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