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過於天真,過於理想化了

“依法”兩個字涵蓋了多少意義啊。。。

首先,中國的“法”本來就和普通人離得太遠,製訂法律的那些人不是老百姓選出來的,不需要對老百姓負責;

其次,中國法律的嚴謹性和可操作性在深究之下也顯得過於不堪一擊了;

第三,中國的老百姓其實從心底裏對法律是抗拒的。能從法律上占便宜的時候就擁護,反之就胡攪蠻纏。這點才是中國法律當兒戲的最根本原因。從上到下、從下到上,中國就沒有任何一點“法律法製”的土壤。

在國內,換了任何人(或任何團隊)執政都是一樣麵臨這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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