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兩個字涵蓋了多少意義啊。。。
首先,中國的“法”本來就和普通人離得太遠,製訂法律的那些人不是老百姓選出來的,不需要對老百姓負責;
其次,中國法律的嚴謹性和可操作性在深究之下也顯得過於不堪一擊了;
第三,中國的老百姓其實從心底裏對法律是抗拒的。能從法律上占便宜的時候就擁護,反之就胡攪蠻纏。這點才是中國法律當兒戲的最根本原因。從上到下、從下到上,中國就沒有任何一點“法律法製”的土壤。
在國內,換了任何人(或任何團隊)執政都是一樣麵臨這個難題。
LZ過於天真,過於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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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同意第三點,所以有"三年教訓"之說。當然三年是遠遠不夠的 -Deeper- ♂ (598 bytes) () 04/09/2010 postreply 19: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