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違法在先,在被禁止出境的情況下跑了,然後再有禁止入境的。

來源: 悟能 2010-01-31 02:49:3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90 bytes)
為這事兒我專門上網查過,找到了馮自己的博客,在google裏翻了二十幾頁才找到,當時他為了什麽案子被判禁止出境,每回想出國都有人看著,後來不知怎麽的,也許是相關部門有意的,或者是相關執行人員有意的,不管他了,他就跑了,在博客裏他還為能出國了而洋洋自得。

現在想回來了,因為當初是非法出境,所以現在有理由禁止他入境。想走就走,想來就來,哪國的法律恐怕也不能這麽被視同兒戲。

那這種辦法將政府軍,估計不會有什麽結果,寫了那麽長的自述,偏偏不寫自己屬於非法出境,騙取世人的眼淚,這個馮也不像什麽好餅,也許根本就是沒心眼被人利用著呢。當初有新眼也不會看沒人看著了就跑了。

真想回了,就講明真相,去投案什麽的,自己的博客寫得清清楚楚自己是在限製出境的情況下出去的,現在搞這一出有什麽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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