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中國市長敢與美國市長較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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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晶

長期以來,有一係列難以破解的謎題常常困擾得人寢食難安:

——為什麽美國一個城市隻養一個市長,就能把城市治理的井井有條政通人和?為什麽我們隨便一個城市都要有市委、政府、人大、政協等四套領導班子,而且也正是這個擁有幾十號人馬的“領導班子”,把我們的城市“領導”得一塌糊塗、民怨沸騰?

——為什麽美國的市長貪腐2.5萬元就震驚全美政壇?為什麽我們的縣市長貪腐幾百萬乃至幾千萬也司空見慣?

——為什麽美國的市民極少有大量的越級上訪、四處告狀?為什麽我們的許多市民簡直就是告狀成“癮”、上訪成“瘋”?

——為什麽薪資高出中國市長許多倍的美國市長經常在小飯店吃快餐?為什麽我們的低工資市長卻經常出入高級大酒店?

——為什麽美國的市長就能做到公私分明:回家開私車、上班開公車,決不搞公款吃喝、公款旅遊等“三公消費”?為什麽我們的市長曆來就是公私不分,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費旅遊(美其名曰“考察”)早已成為習慣?

——為什麽美國的市長們敢於目無上級、目無州長,甚至敢於目無總統,但卻從來不敢怠慢市民、怠慢社會弱勢群體?為什麽我們的市長曆來就可以目無百姓、目無下層、目無弱勢群體,但卻絕不敢怠慢上級、怠慢領導?

——為什麽美國的市民們和議員們常常在公開場合,將市長批駁得體無完膚、狼狽不堪?為什麽我們的市長卻往往把“不服領導”的“刁民”收拾得噤若寒蟬、自認倒黴?

——為什麽在號稱世界第一強國的美國經常出現摳摳索索、捉襟見肘的“窮酸市長”?為什麽在全球最窮國家之一的中國,卻總是看到出手闊綽、一擲萬金的“大款官員”?

——為什麽許多的中國人寧願背著棄祖辱國的罵名,也要打破腦袋加入人家美國籍?為什麽大多數的美國人打死也不願意加入中國國籍?

從理論上講,美國的市長們都是些在資本主義的“灰色體製”下培養出來的、以“剝削和腐化”為能事的“資產階級”,而我們的市長們則大都是“根正苗紅”、以 “為人民謀福利”為宗旨的“無產階級”。而且,我們的市長還受托於“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大使命,肩負著“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神聖職責,本應該殫精竭慮為民造福。然而,在實踐中,我們的市長和 “四套班子”共同組成的“一大群”領導,卻怎麽總是“幹”不過人家美國一個孤身作戰“單挑市長”呢?

是因為美國的市長都是些吸風飲露卻又力大無窮的“超人”?還是他們本身就是長有三頭六臂且法力無邊的“怪物”?

一、美國“好市長”是市民“監督”出來的,絕非與生俱來

好在與國外歸來的某教授相見,才使這一纏繞我多年的謎題有所破解。

這位教授說,美國市長的本質和天性並不比我們中國的市長高尚和廉潔多少。美國市長們也不比我國的市長更有才華、更有能力。他們之所以敢於“無視領導”, 並非是“膽大包天”;之所以“體恤下民”,也不是“佛性攻心”,並不是不做些“樂善好施”的好事就活不到天亮!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令人匪夷所思的“反常現象”,首先,是基於美國人無論幹什麽,都必須尊崇一定的規矩和方圓——這便是美國的法律和製度。在美國,一個人(包括市長),隻要能遵規守法老實做人,漫說什麽州長——就是總統大人也絲毫拿你沒有辦法!

其次,美國的市長並不由“上級”機關的州長“委派和任命”。甚至連總統也沒有“提拔”一個最小城市的市長的權力。也就是說,在美國,無論你給州長賄賂多少個 “紅包”,給總統孝敬多少根“金條”,也無論州長和總統多麽地想“重用”和“提拔”你這個“人才”,也都將毫無用處!因為,美國城市的市長完全由市民們自己來選擇。美國市長的前途與命運也完全掌握在所在城市市民們的手中!市民——才是一個城市真正意義上的“主人”!是一個城市的最高級別“領導”和終極“老大”!而市長——隻能算是市民的“兒女”,充其量也隻能算是市民們共同聘用的負責“城市經營管理”的“總經理”。這位“總經理”如果“表現”不好,美國民眾“代表”還有權隨時罷免他。

在這種全民監督的體製下,如果有哪一位市長不能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能夠“兢兢業業、克勤克儉”的 “積極努力、好好表現”,市民們就會“一千個不答應、一萬個不答應”!當地的議會議員及有關監督部門,也會以最快速度做出反應,並“毫不客氣”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幹預。這時候,如果再加上美國的多如牛毛的大小媒體狂轟亂炸般的監督和曝光,很快,用不著市民親自動手“解聘”,這位市長便會自動“引咎辭職”卷鋪蓋回家!當然,對作惡多端、違法犯罪的市長,自然還會繩之以法。

美國的案例告訴我們一個這樣的真理:“好市長”是監督出來的,而絕非與生俱來的!



二、中國“壞市長”是寬鬆環境“慣壞”的,也非天性使然

“民主監督”——這在美國看來極為普通、極為平常的“普遍現象”,在我們中國的任何一個城市和任何一個地方,都簡直難以想象!

首先,我們中國的法製建設本身就十分滯後。中國人法律觀念與維權意識更是淡薄的可憐。從某種程度上講,我們的一些法律和製度,有時候隻是一些實權派人物與實力派人物,進行權利角逐和權錢交易的一種工具與杠杆。更多時候,我們的法律和製度,則成了一些公權部門壓製百姓、榨取民脂民膏的“葵花寶典”!我們的那些無權、無勢、無錢、無門、無路又無多少文化的“六無牌”草民百姓和弱勢群體們,在打著“政府招牌”、卻行徇私舞弊之事的公權單位麵前,唯一的選擇,隻有咬緊牙關,強行忍耐!如果實在忍耐不住,那就隻有破釜沉舟,傾其所有——甚至傾其一生,四處上訪!當然,這樣的無頭蒼蠅似的瞎飛亂撞,多數的遭遇是:四處碰壁。

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為了使自己的“冤情”多少有個“回應”的“響聲”,被逼無奈的老百姓們,有時候不得不鋌而走險:前一階段接連發生的 “民工開胸驗肺”、“質檢幹部服毒自殺”,以及此起彼伏的“跳樓”、“跳橋”、“跳水”等“惡性事件”頻繁發生,這一切,都在昭示一個令人不寒而栗的、惟有混亂不堪的野生動物世界才會有的“生存價值觀”:“弱肉強食,優勝劣汰”!

而人類文明的最高宗旨這樣告訴我們:人人生而平等!哪怕是先天智障患者,也應該享受到大自然特別賦予人類的最基本的公平、尊嚴和生存權!

但是,平等從來就不是“等”出來的,而是“爭”出來的,更是健全的民主與法製約束出來的。

法製建設的落後,和民眾任人宰割的無奈與麻木,助長的當權人物的驕橫與跋扈,也使我們一些市長的威信大打折扣!加之,我們現有的幹部任用製度的嚴重缺陷,就將進一步促使我國市長們的“政績”更加的一落千丈!

眾所周知,中國官員的升降和任免一般都由上一級黨委和政府來決定。市長一職自然由上一級領導來“提拔”。雖然在形式上,也由一小部分根本“代表”不了“人民”的“人民代表”,擅自“代表人民”對擬任市長“像模像樣”的進行一番“嚴格規範”的“正式選舉”,並“成功”的給自己城市“選出”了市民根本不了解的 “市長”!

事實上,廣大市民們從來就沒有“奢侈”的“享受”過真正意義上的“選舉權”,甚至從骨子裏就沒有“敢”產生過“監督”市長的奢望與想法。當然就更談不上擁有罷免市長權力和手段。也就是說,在當前的中國,老百姓的好惡與評價,對自己的父母官——市長的升降與任免,幾乎產生不了任何影響與作用!

在我們國家這種特殊的幹部任用機製下,在如此“出奇寬鬆”的法製環境中,在缺乏最起碼的民主監督和社會製約的條件下,不難想象,我們的市長大人們,又能做出怎樣“身先士卒”的“表率”?還能幹出怎樣“光明磊落”的“好事”呢?

既然我們的民眾們絲毫無權左右市長的升降和任免,那麽,市長為什麽會把民眾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又為什麽會“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呢?

於是,在我們的現實中就大量出現了這樣的現象:

一些城市的市長,盡管貪贓枉法,壓榨百姓,欺上瞞下,作惡多端,盡管他們把地方折騰得哀鴻遍野、民怨沸騰,但是,他們卻能在上級領導們麵前裝出一副“很服從、很聽話”和“兢兢業業”、“奉公守法”的假象,他們不遺餘力、絞盡腦汁取悅於上級領導,有些甚至不惜巨款賄賂、重金收買,最終得到上級一些主要領導的賞識與器重,自然是青雲直上,官運亨通。

同時,也有一些城市的市長,不僅才華橫溢、品德高尚,而且還能做到勤政愛民、無私奉獻,深得市民們的普遍稱讚。但是,也許是缺乏取悅上級的“技巧”與“能力”,也許是缺乏大手筆的“貪”與“送”,最後的結果,這樣的市長不僅難以提升,甚至連已有的市長的寶座也要“被禪讓”出去!

事實證明,無論是多好的一位市長,隻要上級主要領導不滿意、不認可,即使100%的市民全體擁護,即使肝腦塗地的“幹死你”,也不會有多大的前途與結果!

這裏我要申明的是:我並非是說,我們的上級領導,就都是些有眼無珠的大混帳。也沒有說我們的上級領導都是貪得無厭、見錢眼開的大贓官。我絲毫沒有惡意貶低上級領導的銳利目光與博大精深。我是說,無論我們的上級領導的目光如何的銳不可當,也無論我們的上級領導如何的廉潔奉公,更無論上級領導的水平如何的精深博大,即便我們的上級領導比國家主席、比美國總統還要更加的廉潔又奉公、聰慧又能幹、目光更深遠(——盡管這樣的可能小之又小),但是,一個人或極少數人的眼光,總是不如全體市民幾十萬、幾百萬雙眼睛看得更準確,一個人或極少數人的監督和製約,總是比不過幾十萬、幾百萬市民的監督和製約更有力!——美國的案例就是明證。

是呀,我們為什麽非要把幾十萬、幾百萬市民共同努力才能做好的事,讓給那些不可能做得更好的上級領導們去做呢?這不是太得勉為其難了嗎?

更不要說,現實中我們所謂的上級領導們中,的的確確也還存在一批是非不分、黑白顛倒、見財起意、貪得無厭的特大貪官——這從我們近年落馬的許多省部級高官那裏,可以得到證實。如果我們市長的上級領導中,還依然存在、或大量存在著腐敗成性的貪官,那麽,你叫我們的市長或未來的市長們,如何的不去大肆收刮民脂民膏?如何的不去顛倒黑白、壓製民眾?你叫我們的市長大人如何能安安穩穩地當好一個清官?——除非他“不想幹了”!

說到這裏,我平生第一次感覺到,我們的市長有時候也的確有些“冤”!我們的市長之所以沒有人家美國的市長好,其罪魁禍首,就是過於“寬鬆”的“環境”的“縱容”與“嬌慣”!



三、中國市民何時才能選擇自己滿意的市長

一個優秀的市長,應是全體市民的兒女,而非市民的老爺。

——這也正是我們每一個市民夢寐以求的美好願望!

實現上述願望的首要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市民能否擁有自主選擇自己城市市長的權力。

因為,隻有市民大眾,才最知道誰是他們的真正“朋友”,誰是他們的真正“敵人”;隻有市民大眾,才最知道他們需要什麽樣的市長,才最會選擇自己滿意的好市長;也隻有市民大眾,才最有可能、最有條件對他們的市長,進行更有效的監督和製約!也隻有在全民充分監督與製約的機製下,我們的市長才會服服帖帖的服從於廣大市民的意誌,才會踏踏實實地幹好市長的本職工作,才會兢兢業業地做好市民們“交代”的各項事務!

在這種管理機製下,廣大市民及有關單位,不僅隨時有權對該市長進行監督和製約,而且,必要時還可行使罷免權!而且,更重要的是,任何的上級機關的任何領導,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幹涉該市長的獨立工作,該市長的任免與升降與上級領導再也不能有任何關係!

——說白了,我們所謂的好市長,一定首先出自於廣大市民的自主選擇。其次,還必須虛心接受廣大市民及市民代表等眾多“婆婆”的全方位監督與“管教”,虛心接受有關法令製度的嚴格監督與製約,這樣,才有可能當好該城市的“總經理”!

如果離開了上述基本問題,中國的市長想要“學好”的可能性不僅遙遙無期,而且,進一步“學壞”的可能性還將大大增加!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幹部製度再不立即進行徹底改革,如果我們的市民依然沒有權力選擇自己的市長,如果我們的民眾對不稱職的市長沒有足夠的監督權和製約權,如果我們的民眾沒有權力對違法亂紀、作惡多端的市長以最快速度進行罷免,如果貪贓枉法的市長不僅沒有受到應有懲罰、反而還步步高升位極頂端,如果市民不能真正在自己的城市當家做主人——我想,不論上麵采取怎樣怎樣的強有力措施,也不論下達了多少多少個的文件,也不論增加多大多大反腐力度,更不論施以什麽樣的神丹妙藥,如果廣大市民仍然無權選擇他們的市長,如果我們的市民仍然不能監督和製約他們的市長,那麽,中國的市長們就一定會繼續無視民主權利的存在,繼續無視百姓的疾苦與安康!

果真如此的話,我想,即使把中國的紀檢、檢查部門再增加十倍的力量,也無法遏止愈演愈烈的腐敗之風在各地市的大肆蔓延!中國的市長就永遠無法同人家美國的市長來較量!中國的城市也就更加的沒有了希望!

中國的城市全沒希望了——中國還有希望嗎!

最後,還是讓我們再一次高聲質問:中國的市民百姓什麽時候才能自由選擇自己滿意的市長呢?

所有跟帖: 

這裏有三個問題。 -lyztoon- 給 lyztoon 發送悄悄話 lyztoon 的博客首頁 (787 bytes) () 12/10/2009 postreply 05:26:49

不對。美國官員不守法的現象常有。但是百姓可以監督。 -TimingIsEverything- 給 TimingIsEverything 發送悄悄話 (556 bytes) () 12/10/2009 postreply 08:14:45

中國派市長去美國學習,怎麽沒見美國市長來中國學習? -4599- 給 4599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0/2009 postreply 14: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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